昨日,省政府辦公廳向全省發出《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五一等節假日的休假規定,不得擅自調休、自行安排。 最近,社會上出現了關于恢復五一長假的議論,個別地方也在考慮出臺相關調整措施。對此,省政府辦公廳明電通知指出,國家法定假日是經過充分論證,從去年實行新的假日制度把五一長假分解成了清明、中秋、端午節,國家做這樣的決定把傳統節日變成法定假日,其文化意義、政治意義、社會意義遠遠超過了經濟意義。同時,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這一辦法是在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的,將部分傳統節日增列為法定節假日,豐富了我國法定節假日的文化內涵,增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休假福利,新辦法實施一年多來,總體運行情況良好,對于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合理安排生產生活、滿足人民群眾休假休閑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肯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該通知同時對今年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作出了具體安排,各地要認真執行,不得擅自調休、自行安排。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和職工本人意愿,靈活安排;清明節和五一國際勞動節即將來臨,各地區、各有關方面要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休閑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活動,妥善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平安祥和度過節假日。(記者 李惠民)(來源:春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