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畢業后入職未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試用期協議,可能產生哪些后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畢業生畢業后,就具備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身份,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之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協議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來源:《云南法制報》作者:梁成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