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黃曉麗) 《迪慶藏族自治州鄉村清潔條例》已于2024年9月26日經云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條例》共28條,體現了政府主導、基層自治、全民參與、多元投入、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的原則。針對鄉村生活垃圾收處不力、生活污水直排、鄉村衛生公廁和農村衛生戶廁設置不規范等問題對癥治理,通過規范生活垃圾收處行為、實行高效生態的污水處理模式、推進廁所改造、改善村容村貌、禁止相關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等措施,筑牢鄉村生活行為的“自律網”。同時理順鄉村環境衛生管理機制體制,明確責任主體,厘清權責劃分,提高鄉村環境衛生監管效能,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作了相應的規定,鼓勵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等方式開展好鄉村環境衛生管護工作。結合迪慶實際,聚焦村容村貌提升,規定縣(市)、鄉(鎮)人民政府統籌推進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持續優化村莊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鼓勵農村住房設計體現地域、民族和鄉土特色。 《條例》的發布實施將有力鞏固我州鄉村清潔活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取得的成果,助力改善和提升全州村容村貌和鄉村人居環境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推進我州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統一,為建設美麗迪慶和深入推進全州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