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是雙刃劍,你不能老虎屁股摸不得。別人一監督就不高興,違法了也不承擔法律責任,那是不行的?!?“調走了不行,退休了不行,辭職了也不行,這是行政首長的責任,是副職的責任,還是承辦部門的責任,都要追究清楚, 一查到底?!眹鴦赵悍ㄖ妻k副主任袁曙宏在國新辦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情況發布會上這樣高調回答了記者提問。(《?人民日報?》?2014年11月07日12?版) 一直以來,領導干部在決策中奉行“三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決策、決策錯了之后拍屁股走人)造成重大失誤亂象不斷出現,給群眾和社會造成了重大損失。正如太原投資8000萬建客運站,建成至今已閑置7年的事件正是決策失誤的生動案例。 如此事件的頻發,折射出的是行政決策體制上的缺陷:決策程序的不嚴格,責任追究的不到位。正是這樣的漏洞可以讓決策失誤者拍拍屁股走人,讓巨額的財力、物力付諸東流而無人買單。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這就為領導決策帶上了“緊箍咒”,要作出一項重大決策,首先必須要經過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審查,一旦作出決策,就負有終身責任,不可推脫。如此一來,領導干部做決策就不敢拍案而定,而需慎之又慎,不僅可以增強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減少不必要的重大損失,同時也可以強化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使領導干部成為依法決策、依法治國的“領頭雁”。(香格里拉縣委組織部 鐘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