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工作,加大地方性法規的實施力度;大力推進綜合執法,不斷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保障各族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六五”普法。 強化從嚴治政。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開展好“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教育,堅持不懈地推進作風建設,努力形成聯系服務群眾“新常態”;深入開展政務環境綜合整治行動,堅決治理“庸懶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吃拿卡要”等突出問題。加強公務員的教育管理;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依法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切實解決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對公共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有重點的審計全覆蓋;繼續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監督管理,把更多資金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支出。 強化依法治理。以網格化管理為抓手,積極構建社會公共安全體系,健全預知、預判、預警工作機制,旗幟鮮明地開展反分裂斗爭,不斷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認真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力推進把迪慶建設成為全國藏區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范區的步伐;深入開展寺院環境提升改善行動,推進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民主化、社會化管理;深化社會治安秩序整治行動,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密防范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拓寬和暢通群眾信訪訴求渠道,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利益訴求;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等公共安全監管;不斷加強國防動員、民兵、預備役和人民防空工作,深入開展擁軍優屬和軍民共建活動,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