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安徽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做到“三嚴三實”:即“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做到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 習近平總書記對“好干部”的要求的確是高屋建瓴、入木三分,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指導性,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我應當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和作風標桿。 一要牢記職責使命,力求“三嚴”,錘煉敢于擔當的品格與責任。“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是黨員干部為人為政的根本,只有時時“嚴”字當頭,才能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權力觀,敬畏人民、敬畏權力、敬畏法紀,不拿原則作交易,不以權利謀私利。 二要勇于負重擔當,務必“三實”,鍛造敢于擔當的作風與能力。“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既是習總書記對好干部提出的“三實”要求,也是對黨員干部的現實召喚。領導干部要敢于直面矛盾、勇于負重、迎接挑戰。既要有敢于擔當的勇氣和熱情,更要具備能夠擔當的素質和能力,在聯系群眾中掌握實情,汲取智慧,提高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群眾的能力。(州委宣傳部 張宏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