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報告強調,“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這一論述,為十八大至今的“打虎拍蠅”奠定了基調。在2013年的中紀委全會上,習近平說,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2014年12月,習近平在江蘇調研時強調,要“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邁上新臺階。”這些都發出強烈信號,督促地方和基層黨委、紀委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切實承擔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群眾身邊的腐敗指的是基層公職人員利用職權之便為自己、親屬或他人非法謀取私利從而損害其他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形式,主要指發生在征地拆遷,礦山資源開發,各類學校辦學中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食品藥品制假售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侵占國家、集體利益和侵害職工群眾權益等的行為。 加大“拍蒼蠅”力度,遏制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發生,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 一是要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查處群眾身邊腐敗案件情況的曝光力度,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依托政府門戶網站、紀檢監察網等網絡平臺,對案件的立案、調查、黨政紀處理等各階段情況,一律公開曝光,增強辦案震懾作用。 二是嚴格執行一案雙查制度。對在工作中不負責,查處不到位的,有案不查、瞞案不報造成惡劣影響的,采取“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直接當事人的違紀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包括黨委和紀委的責任。 三是實行辦案責任終身追究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辦案人員各自對辦理的案件承擔法定責任,這種責任從辦案之日起一直延續終身,如果所辦理的案件出了問題,只要辦案人員還活著,就要依法追究他的責任。這將對辦案人員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有效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四是加大問責力度。“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一個十分有效的辦法。責任就是擔當,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要進行問責。另外,一個地方如果出現了嚴重的腐敗問題,那么這個地方黨委的領導就負相應的責任,紀委也要負監督的責任。要把問責作為一個重要的抓手,通過加大問責的力度來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作者:迪慶州紀委宣傳部? 楊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