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時刻發出的重要文件,是在國企改革中堅持黨的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一是《若干意見》的出臺,充分彰顯了中央對國有企業改革的高度重視,也為遏制國有企業腐敗、讓國企去行政化提供了新解決辦法。 《若干意見》的出臺,為國有企業構建了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同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觀現實與規律相適應,與企業的改革和反腐倡廉歷史進程相適應,符合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會為保障國企改革發揮更大的作用。有利于去除官官相護、家家相繼的弊端,有利于鏟除國資流失的腐敗土壤,決不讓改革紅利變成個人私利。 對于權力集中的領域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防止權力濫用。將國企推向市場,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落實法人治理結構,使得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職代會、黨組織等機構各司其職,內外部監督互相配合協調。通過科學規范的企業運營制度,讓國企高管不能腐敗;要設計完善的薪酬激勵和約束體系,讓其不愿腐;繼續加大反腐查處力度,讓其不敢腐。 二是國企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 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偉大進程中,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毫不動搖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出臺《若干意見》,對于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保證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社會主義方向,提升國有企業的制度優勢和競爭優勢,促進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州環保局 魏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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