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533423-011169-20090302-0001??????????發布時間:2009-03-02 10:26:05????修改時間:2009-03-02 10: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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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瀾滄江
里底水電站工程占地和淹沒區
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知
??? 為確保瀾滄江里底水電站工程建設和移民搬遷安置順利實施,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471號)的相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發布通告之日起,在里底水電站工程樞紐施工區紅線范圍內、水庫淹沒海拔高程1819米內以下地區及相應的回水淹沒區和核定標明的滑坡塌岸區內(涉及到迪慶州維西縣巴迪鄉、葉枝鎮),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不得開發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設施,不得新栽種經濟果木和植樹造林,不得進行各行業規劃。違反上述規定的,搬遷時一律不予補償。
?? 二、?除正常的工作調動、復轉軍人、婚嫁人口、大中專學校畢業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和“兩勞”回籍人員外,禁止向上述區域遷入人口。自行遷入的,一律不按移民對待,搬遷時不予補償。
?? 三、?項目法人應與工程占地和淹沒區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好實物指標調查工作。
?? 四、?工程占地區、水庫淹沒影響區和規劃移民安置區涉及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環境。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群眾顧全大局,確保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進行。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出處: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迪慶州維西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維西傈僳族自治縣移民局 發布人:和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