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施學群 實習生 饒浩楠) 8月30日上午,楊某與香格里拉某置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相鄰采光、日照糾紛抗訴一案在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再審。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袁學紅擔任此案審判長并作為主審法官。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凱石根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依法出庭履職,這是司法責任制改革后,州法檢“兩長”首次同時出庭依法履行職責。 為審理好此案,開庭前,迪慶州法檢“兩長”仔細查閱卷宗材料,認真開展調查,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8月29日上午,袁學紅同本案合議庭成員到現場實地勘驗,走訪當事人。下午,袁學紅組織雙方當事人聽證并做調解。 庭審中,在審判長袁學紅的主持下,庭審依法、規范、有序進行。王凱石檢察長就楊某與香格里拉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相鄰采光、日照糾紛一案的抗訴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做了詳細陳述。 據了解,被申訴人香格里拉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在申訴人楊某住宅南側建房,對申訴人冬季日照形成遮擋,申訴人日照采光權受到侵犯。該案件先后經過一審、二審,此次開庭審理是由省高院指令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審判結果擇日宣判。 審判長嚴格法律程序開展庭審活動,認真組織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案合議庭法官認為,自從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以來,迪慶中院在落實院(庭)長辦案已形成常態化,院長帶頭承辦疑難復雜重大案件。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州檢察院檢察長同庭審理再審案件,這是落實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有力推動常態化的重要舉措,也是扎實推進工作的體現。 參加本案庭審的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認為,此案件涉及日照采光權貼近民生。庭審活動,州法檢“兩長”同時出庭履職,這在迪慶州法檢辦案歷史上屬于首次,為法院和檢察院法官、檢察官辦案起了示范作用,也為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的落實起到帶頭作用。 此次法檢“兩長”同庭辦案,是順應“院(庭)長審案常態化”的司法體制改革,落實院(庭)長帶頭示范、親自審案,將工作重心向審判執行工作傾斜的要求,讓每一位院(庭)長回歸審判一線,重執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