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迪慶中院舉辦了全州法院系統司法禮儀培訓會,進一步規范法院法官干警的司法行為,弘揚司法文明,體現司法權威。本次培訓會由禮儀培訓師俸瑋主講,迪慶中院全體干警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到場參訓,維西縣人民法院、德欽縣人民法院同步視頻連接參加本次培訓。 "禮”是一種約定俗成相對的行為。古人說:“不學禮,無以立”,禮儀是一種律己、敬人的行為規范。隨著法制時代的到來,文明的司法禮儀和司法活動顯得尤為重要。司法禮儀,是指司法活動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參與司法活動的官員、旁聽人員等)在司法活動中所應當遵守的禮節、儀式和其他交流與行為的態度和方式。法官是正義的化身,法官的行為與態度直接影響司法機關的形象和法官職業形象。司法禮儀的規范可以提高法官司法公正的形象,樹立法律的神圣感和權威感,促進人們對司法的尊重。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應當通過一定的禮儀形式來實現。加大對司法禮儀的培訓力度,是目前法官隊伍的現狀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