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更是良好營商環境的可靠保障。人民法院能否發揮自身職責,將公平正義傳遞給各類市場主體,直接決定著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成效。 一要重學習。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人民法院必須著力加強學習、教育和培訓,引導廣大干警清醒認識到,無論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還是為了促進審判機關自身的科學發展,人民法院既懲治破壞市場規則、損害市場主體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又維護市場交易公平公正,還能糾正不當行政行為。就要充分發揮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服務經濟發展。在理論上、思想上真正認清人民法院在法治化營商環境形成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責任,通過思想自覺促成行動自覺,切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要抓職能。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過程中,人民法院要立足自身職能作用,在司法辦案中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大力推進涉企糾紛多元化解、審慎使用司法強制措施、全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切實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同時,注重加強制度建設,把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要求制度化,并抓好制度的落實。要通過行政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職能延伸,抓住典型案例,綜合運用庭審觀摩、典型案例發布、司法建議等措施,切實推動“新官不理舊賬”、政府亂作為和不作為問題的治理,推進政府依法行政。要以貫徹實施《民法典》為契機,通過對《民法典》的實施,最大限度把平等保護、契約自由、公平競爭等理念貫徹到司法辦案過程中去,落實到經濟活動中去,營造維護契約自由、誠實信用的良好氛圍。另外,還要持續加強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小微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家的保護,并盡量把司法行為對于企業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以優質高效的審判活動促進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形成。 三要守底線。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法治本身就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內核,人民法院絕不能突破底線、以犧牲法治的方式為代價。必須始終用依法辦事的實際行動,用嚴格的證據規則、規范的程序意識來調節經濟關系、規范交易行為、解決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以優質高效的審判活動為促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形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個地方的發展,短期靠項目,中期靠政策,長期還是要靠法治化營商環境。誰擁有法治化營商環境,誰就擁有競爭優勢。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將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貫穿到法治建設各環節、各方面,著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為迪慶州實現“努力成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的標桿”和“世界的香格里拉”這兩個定位保駕護航。
馬顥庭 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