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據法治小涼山消息:5月20日上午,寧蒗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小涼山學校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監護人責任糾紛案件,兩名家長拒送適齡子女入校接受義務教育,被當地鎮政府起訴至法院,這也是寧蒗縣首例因孩子輟學引發的“官告民”案件。 兩名被告的女兒毛某花現年15歲,屬義務教育適齡少年,原本就讀于戰河中學九年級,2019年暑假結束后卻未返校繼續完成學業,而是外出打工。毛某花輟學后,戰河中學及戰河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多次到毛某花家中進行家訪勸學,但兩名被告一直以“家庭經濟困難”為由拒絕送毛某花返學。 根據《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戰河鎮人民政府先后向兩名被告下達了《責令送被監護人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以令毛某花返學,但兩名被告對此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義務。4月20日,戰河鎮人民政府向寧蒗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兩名被告立即送被監護人毛某花到校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主審法官當庭向兩名被告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的相關法律法規,不讓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屬違法行為,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權利。經過法官釋法,兩名被告同意與原告達成調解協議,承諾在10天之內送毛某花返校入學。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來源:迪慶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