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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退役軍人擁有優先安置權? 答:①參戰退役軍人;②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③屬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軍人;④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 【參考法條】 《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條 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由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接收安置。對下列退役軍人,優先安置: (一)參戰退役軍人; (二)擔任作戰部隊師、旅、團、營級單位主官的轉業軍官; (三)屬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軍人; (四)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或者特殊崗位服現役的退役軍人。 (來源:州委普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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