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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政和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快遞員工盜竊黃金首飾快遞包裹案件,被告人周某某犯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21年6月13日,政和某快遞公司員工周某某在分揀快遞包裹時,對某珠寶店購買的黃金首飾包裹打起了主意,產生盜竊念頭,于是將本不屬于其派送范圍內的該包裹與其他包裹一起裝到自己的配送車上。在派送過程中,將包裹打開竊取其中兩個黃金手鐲,價值人民幣1.5萬余元。 珠寶店收到快遞后發(fā)現(xiàn)包裹內黃金手鐲被盜,于是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通過快遞公司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是周某某盜竊,將其傳喚到案,周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故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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