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三個必須”,明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地位 按照“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一是新法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二是新法明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將其統稱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三是新法明確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孫建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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