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司法部公證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發布了“2020年度中國公證十大典型案例”,我省昆明市國信公證處《破解執行難:公證+法院=司法拍賣新模式》、紅河州和信公證處《公證助力化解爛尾樓業主如愿順利住新家》入選,昆明市明信公證處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及監督執行案》提名“2020年度中國公證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云南省司法廳組織云南省公證協會開展2020年度中國公證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推薦申報工作。省公證協會組織公證質量管理委員會組成評審組對全省各州、市推薦的30個公證案例進行了評審。評審組依據《云南省公證協會2020年度中國公證十大典型案例推薦評審辦法》確定的評審原則、評審標準及評選流程,對參評案例從辦證程序合法、公證文書規范無誤,辦證方法得當,案例代表性、典型性、借鑒性強三個方面進行初評和復評。經評審會推薦,并經省司法廳、省公證協會同意,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和司法部公證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湘潭大學法學院共推薦申報5個典型案例,同時匯編發至全省公證機構參考學習借鑒。 我省上榜的3個案例從公證參與法院司法輔助事務、公證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公證助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公證作為一項典型的預防性法律制度,在降低社會交易成本、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改進基層治理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為提高我省公證服務質量,增強公證服務能力,拓展創新公證服務領域,提升公證行業公信力起到顯著示范效應。 【案例一】 破解“執行難”,公證+法院=司法拍賣新模式 云南省昆明市國信公證處 劉敏、孫稚濱、羅鈞 關鍵詞:司法輔助、法拍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云南省昆明市國信公證處(以下簡稱“國信公證處”)對甲申請執行乙房地產開發公司、丙公司、丁、戊、己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15)云高法執字第XX號】中涉及被執行人乙房地產開發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市官渡區*****園44套房產、217個車位及昆明市官渡區*******花園127套房產,共計388套的房產進行公開網絡司法拍賣。國信公證處司法輔助業務部團隊圍繞工作重心,迅速制訂工作方案,合理分工,圓滿的完成工作任務,讓法院及當事人體驗到全流程、全方位的一站式公證法律服務。 案例評析 一、公證要點 1.公證機構參與辦理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不斷推進,對公證機構的業務創新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也對公證人員的專業素養提出了新的要求。 2.摸排情況,制定方案,分批實施,效果突出。承辦人員在了解處置房產的復雜背景后,將承辦人員分為兩組,一組人員對388個房產逐一進行實地上門勘查,挨家挨戶粘貼拍賣告知書、進行拍照、了解物業服務費等欠費情況,將處置房產即將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的情況進行告知,并制作現場工作記錄。另外一組人員到房屋產權交易管理處查檔,了解查封、抵押等情況。根據房產不同情況進行分門別類。在法院承辦案件法院的指導下,采取“從易到難、分批上拍”的分批拍賣方案,為后面的工作夯實基礎。第一批次共計上拍41房產,成交率為100%,溢價率為2.95%。第二批次共計上拍72套房產,成交率為100%,溢價率為16.4%。 二、案例意義 (一)拓寬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內涵外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公證機構發揮公證職能作用,積極參與輔助人民法院開展司法拍賣工作,是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創新發展的積極實踐,是公證法律服務深度挖掘司法輔助事務中公證需求的內涵拓展,是公證法律延伸服務契合司法輔助事務的有益探索。 (二)公證參與法院司法拍賣,為司法拍賣筑起“屏障” 在司法拍賣輔助工作中,公證處充分發揮多年服務不動產領域經驗和優勢,為法院提供明確、專業的盡調建議。通過加強對拍品上拍條件的核查,杜絕拍品帶“病”進入網拍程序。在法院的監督指導下,開展拍品的現場查勘、調檔等工作,對拍品嚴格按照上拍條件進行規范的盡調核查,給法院是否能啟動公權處置程序提供明確、專業的盡調建議,杜絕拍品帶著問題進入公權處置程序。此外,積極探索司法拍賣輔助工作模式,通過加大拍品的宣傳力度,提高成交率,擴大法院執行網拍工作的參與度與社會影響力。從擬定科學的工作方案,到精心組織實施,再到拍賣結束后為買受人提供的一站式后續服務,做到服務的全流程、全方位,為公證機構參與司法拍賣輔助工作的專業化、標準化、體系化發展提供依據。 (三)公證輔助法院破解法院執行難 司法拍賣均通過網拍方式進行,杜絕了人為干預等現象的出現,能夠促進標的物拍賣價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在網絡司法拍賣事務中,公證機構運用網拍設備系統協助法院清點財物、調查取證、財產評估等,通過公證效力推進司法拍賣進程,促進司法公正的實現,充分體現公證程序客觀、公平的價值,在參與司法拍賣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公證為法院破解“執行難”提供了有益的探索,有利于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改革,更有利于促進公證機構的改革創新發展。 【案例二】 公證助力化解爛尾樓、業主如愿順利住新家 云南省紅河州和信公證處 曹文正 關鍵詞:資金監管 公信力 矛盾化解 案情概況 紅河州彌勒市某在建小區樓盤,項目竣工驗收在即,但因開發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小區項目建設處于停工爛尾狀態。400多戶購房業主眼看入住新房在即,卻因工程無法收尾竣工驗收,入住新房遙遙無期。業主多次維權、上訪,給當地社會生活帶來不穩定因素。針對該項目存在的問題,當地市委、市政府專門成立了某小區項目矛盾糾紛領導小組,期望系統解決該項目的實際問題。在當地相關部門的指導下,該小區業主推選產生了業主自救代表小組,組織開展小區收尾工程的自救事宜。在自救過程中,有兩個問題是業主關心的重點問題: 1.如何處理原施工方與新施工方工程量結算的問題,隨著新施工方進場,如何切割兩個施工方的工程量,預防今后可能產生的工程量結算糾紛? 2.自救款的安全問題,成立的業主自救代表小組,只是一個臨時機構,無法開立銀行賬戶、即使能開立銀行賬戶,部分業主仍然對代表小組成員的信任度存疑,故遲遲不愿意繳納自救款。 公證處結合本案的實際情況以及當地市委市政府關于《某小區項目矛盾糾紛處置工作專題會議紀要》的精神,向本案的當事人提出了解決上述問題的公證方案,即辦理樓盤施工現狀證據保全公證及資金監管協議公證相結合的方案,最終妥善地化解了上述矛盾。 案例評析 一、公證要點 1. 公證機構所天然享有的公信力,是公證員辦理公證事項的最大法寶。公證員在了解整個項目的實際情況后,向當事人介紹了公證機構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務、找到當事人的需求痛點,設計了滿足業主的法律服務專項方案,最大程度上打消了廣大業主對資金安全的顧慮、提高了業主繳納自救款的積極性,同時,也使施工隊無需擔心工程款拖欠,解決了后顧之憂。 2. 公證員對該小區的全貌(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下停車場、小區綠化等公共區域部分)進行了拍照、攝像;邀請監理方、業主自救代表、負責項目竣工驗收的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照施工圖紙,對該小區尚未完工的施工節點部分采取現場記錄、拍照、攝像等手段,進行證據固定,作為區分新老施工方的工程量的證據之一,同時,也作為新施工方結算工程量的依據之一。 3. 根據各方磋商的結果,擬定《資金監管協議》,并按協議內容對款項進行監管,確保每一筆錢的使用安全、透明、公開,直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完畢。基于廣大業主對公證處的信任以及前期工作的認可,現該小區業主繳納的物業費、裝修保證金等款項,業主均自愿存入公證處資金監管賬戶,由公證處繼續進行監管至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為止。 二、案例意義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建設呈爆發式增長的態勢,城市規模在急劇擴張的同時,爛尾樓在各地隨處可見,而爛尾樓已經成為各地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的區域、造成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之一。公證機構可以主動探索,積極作為,憑借其社會公信力,充分發揮定分止爭的職能作用,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力量。每化解一個爛尾樓盤,就是消除一個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是為成百上千的老百姓謀福利,這就是公證所應當展現的社會功能,也是公證作為預防性司法制度的價值所在。 【案例三】 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的監督執行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證處 朱寧 關鍵詞: 遺贈扶養協議 監督 案情概況 李某某有過三段婚姻,但從未生育子女。李某某有一個與自己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李某,李某系李某某第二任配偶的兒子,但兩人曾因李某父親的遺產繼承問題進行過訴訟,雙方關系緊張,李某也明確表示不會贍養李某某。李某某與現配偶張某某均系再婚,兩人結婚時張某某的親生子女已經成年,未與兩人共同生活。鑒于以上情況,李某某擔心自己的晚年會出現無人贍養的情況,于是想讓自己胞姐的女兒王某某來照顧自己。作為回報,李某某承諾將自己的回遷房留給外甥女王某某繼承。公證員根據上述情況設計了公證方案,很好地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需求。 案例評析 一、公證要點 1. 本案的當事人李某某認為公證遺囑效力最高,考慮到曾有過三段婚史,家庭關系比較復雜且矛盾突出,既擔心日后無人贍養,又擔心將來財產落入與其有矛盾的繼子女手上,故向公證處申請設立公證遺囑,想把遺產留給外甥女王某某。公證員了解了當事人的情況后,并沒有簡單地按照當事人一開始的意見進行處理,而是立足于當事人的實際,發掘其真實需求,通過法律分析,確定了李某某最真實的意愿是外甥女王某某為其養老送終,其把遺產留給王某某,故作出了合理的方案設計,為雙方辦理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 2. 公證員根據當事人的具體要求起草了《遺贈扶養協議》,協議中對于李某某生活及醫療費用承擔問題,日常生活條件問題均進行了列舉式說明。同時在協議中加入了執行監督的內容,即自雙方簽訂協議后,公證員每一年都會通過電話、家訪等形式與被扶養人李A取得聯系,對協議執行情況進行記錄。如出現王某某棄養的情況,或是發現李某某私自處分遺贈房產的情況時,公證員將會協助權益受損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李某某和王某某雙方均表示愿意接受公證員的監督。 二、案例意義 老年人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低學歷占比較高,無法對自身養老做出合理安排,甚至子女也沒有有效解決的辦法,該問題已逐漸成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難題。公證員沒有簡單地根據當事人的陳述辦理相關公證,而是利用自身專業法律知識,充分發掘當事人的實際需求,尋求最優的解決方案,為達到雙方目的提供了堅實法律保障。另,公證員在設計公證方案時,加入了協議執行監督的內容,不僅對合同效力進行證明,還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將公證服務為民、保障民生的職能進一步發揮,有力地保障各方權益,值得推崇和借鑒。 來源 | 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