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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近日,昌寧縣公安局江邊森林派出所民警在例行巡邏中,制止一起非法采挖野生杜鵑花的行為,有效保護了當地森林生態資源。 當日中午,民警在耈街鄉附近林區巡邏時,發現村民羅某正在采挖一株盛開的野生杜鵑花。經了解,羅某在途中被這株杜鵑花吸引,欲將其移栽回家。民警立即制止其行為,并對植株受損情況進行評估,所幸發現及時,植株根系未遭破壞。 “野生杜鵑花是重要的森林植被,私自采挖不僅違法,而且會破壞生態平衡。”民警現場對羅某進行普法教育,詳細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規定。在民警的指導下,羅某主動回填了挖開的土壤,并表示今后將自覺保護野生植物資源。 【提醒】 羅某采摘的野生杜鵑花是我國三大自然野生名花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和觀賞價值。目前,多種野生杜鵑花已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未經林業部門批準,擅自采挖、販賣、收購、運輸野生花卉樹苗均屬違法行為。 廣大群眾應自覺遵守森林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守護綠色家園。如發現破壞野生植物的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云南法制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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