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全省檢察機關以高壓態勢打擊邊境地區黑惡勢力犯罪,對企圖在國境周邊侵害中國公民權益、以暴力手段非法壟斷相關行業、擾亂邊境地區社會治安和市場秩序的黑惡勢力犯罪分子從重從嚴懲處,依法捍衛邊境安寧。 2016年以來,李某、盤某某等10余人盤踞在河口瑤族自治縣某省道邊,對途經大貨車采用追逐、攔堵等方式將車逼停,對駕乘人員實施搶劫,其中數名團伙成員還多次向該地非法聚賭窩點攤主強行收取保護費。該團伙利用案發地系老昆河公路,部分拉載走私凍貨品的大貨車會繞道途經此地,以“黑吃黑”的方式對這些大貨車實施搶劫,長期盤踞此地作案,嚴重破壞當地社會治安。該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一審法院依法認定李某構成敲詐勒索罪、盤某某構成搶劫罪,判處團伙成員有期徒刑1至4年不等。 邊境黑惡勢力犯罪往往與走私聯系密切,必須深挖徹查“破網打傘”,切斷走私通道。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檢察院在一起案件中發現,2015年以來,陳某某先后邀約田某某等人在中越邊境上私設走私通道,為走私白糖、大米等普通貨物及越南生豬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提供便利,收取“碼頭費”。在此過程中,陳某某等人通過實施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向邊防警察行賄、妨害邊境管理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走私路線沿途百姓,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生活秩序。檢察機關對以上犯罪分子依法嚴懲,同時深挖黑社會性質組織背后的“關系網”“保護傘”職務犯罪線索,目前已將該案中涉及“保護傘”的16條線索移送相關部門。 全省檢察機關延伸工作職能,將依法辦理涉黑涉惡案件與社會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起來,積極參與到社會綜治工作中,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共向有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142件,督促問題整改,推動工作落實。(云南日報記者 尹瑞峰 通訊員 馮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