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提出60條改革要求。 其中,明確要完善稅收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逐步建立綜合(行情?專區)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行情?專區)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金融室主任趙全厚表示,財稅制度改革需要一步一步走,目前來說,像房地產稅、資源稅等稅種基本上處在空白狀態,改革的需求更加迫切。 趙全厚說,三中全會提到要穩定稅負,實際上是穩定宏觀稅負,也就是要結構性減稅,“有些稅收需要增加的,比如房地產等空白的地方,有些稅則需要減少,比如營改增等。” 趙全厚表示,財稅改革的同時也要推進相關配套的改革,首先是經營體制的改革要跟進;其次要對政府的投資權進行約束,現在無論哪個部門都能進行規劃,這樣很容易產生問題,“行政體制的改革對于財稅改革非常重要,應該不斷地將政府的事權固定化,進一步明確責任,另外還要實現社會基礎數據的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