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中央組織部發出通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意見》下發后,各地各單位在黨委(黨組)領導下,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情形進行認真摸底排查和甄別,并采取分級負責、分類處理的辦法,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領導干部兼職問題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社會各界的評論此起彼伏,各級黨組織對這一問題也予以了高度重視和關注。企業利用官員的權利獲利,官員從企業坐享“高薪”、“雙薪”,完全是雙贏的局面。可這種雙贏擾亂了社會公平競爭的環境,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造成公眾利益的損失。現在,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規在外兼職,相關部門應該立說立行、“趁熱打鐵”,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尤其要解決領導干部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入干股等問題,以及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在領導干部職權范圍內經商辦企業等問題,都必須予以嚴肅查處。同時,各級黨政機關應該嚴格落實信息公開,把開展清理情況、清理出的領導干部在外兼職的情況進行公示,讓廣大群眾可以方便了解有關信息。整合社會力量,充分運用信訪、電話、媒體、網絡、手機短信“四位一體”舉報受理平臺,切實發揮干部群眾對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等問題的監督作用。 清理領導干部違規兼職會遇到一定的困難,但只要在各級黨委政府從嚴清理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之下,就一定能圓滿完成任務,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州法制辦 曲豐亮)?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