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政法委印發了《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兩個規定”的發出是強力推進依法治國的有力舉措,為法治建設搭建起了良好的平臺。 就以往而言,司法活動和案件處理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主要原因來源于辦案執法司法人員在司法活動中的大意、疏忽或徇私枉法,另一個原因就是執行上級領導的決定,上級領導插手過問會導致司法活動、案件辦理的結果因領導干部的個人主觀意愿而轉移。 “兩個規定”一方面是抓住了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另一方面還抓住了司法辦案人員這另一個關鍵。“兩個規定”不僅細化了領導干部和司法人員的行為規范,還強化了責任追究具體的依據及相關機制,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性。“兩個規定”有利于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更有利于打造一支清正廉潔、公正執法的政法隊伍,只要按照規定,認真加以貫徹落實,司法公正化建設必將取得更大的實效,依法治國也將取得實質性進展。(州政法委 馬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