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中常用的4種方法 1.選民自愿登記方法 是指在公告時間內,由選民自行到選民登記站進行登記。 2.逐戶查訪登記方法 是指選區工作人員深入選區,逐戶、逐人進行查訪,將選民名單登記入冊。 3.“三增”“三減”登記方法 選舉法第27條規定,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因此,本屆選舉的選民登記工作可在上屆選民名單的基礎上,逐人復查對照,進行“三增”“三減”。“三增”包括上屆選民登記后至本屆選舉日新滿18周歲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后恢復政治權利的、新遷入的選民。“三減”包括上屆選民登記后至本屆選舉日前遷出本選區的、死亡的、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 4.“兩步”公告登記方法 所謂“兩步”公告就是選民名單公告和選民名單補正公告。在選民名單公告之后、選舉日之前,針對選民增減變動等情況,再次進行的公告是選民登記的補正公告。(迪慶州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