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表及里,優化機制夯基礎 健全制度強保障。研究制定下發《關于開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十百千萬”工程的工作方案》《迪慶州關于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和建立第三方調解組織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迪慶州司法局關于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迪慶州關于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實施“以案定補”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迪慶州訴源對接實施辦法》完善和規范了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運行程序。 強化培養增能力。印發《迪慶州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律明白人”培養和作用發揮工作的實施意見》細化了十條任務措施,把人民調解員納入“法律明白人”培養范圍。并通過開展結對幫帶、集中培訓、參與法治實踐等多種形式,不斷提升能力水平。2024年上半年,全州共培養人民調解員714名成為鄉村“法律明白人”,組織“法律明白人”參與線上學法1000余條,參加線下各類法治培訓126場次,配合完成法治需求收集50余條,開展基本法律解答、救濟途徑指引120余次。 科學激勵增活力。按照“誰調解、獎勵誰”的原則,認真開展人民調解員“以案定補”工作,對全州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案件,按照調解糾紛的難易程度分簡易、一般、疑難、重大四個等級進行分類獎補。2023年以來,全州“以案定補”案件2169件,發放補貼358550元。 “聞”聲而動,源頭防范早介入 抓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堅持源頭預防、源頭治理、主動排查、主動化解原則,組織動員廣大調解員,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按照定期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在全州范圍內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進萬家”人民調解專項行動。全州226個人民調解組織,1983名人民調解員積極發揮作用,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州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1761件,調解成功1739件,成功率98.7%。 做好重點人員服務管理。積極發揮司法所職能,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人員等重點人員的排查、管控,采取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與動態排查相結合,持續做好涉“兩類人員”矛盾糾紛信息研判和預警工作,準確掌握其思想動態和需求,有針對地開展法治教育,引導“兩類人員”遵紀守法,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發生,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有效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2024年上半年,我州未發生涉“兩類人員”的“民轉刑”案件。 “問”計尋策,創新模式提實效 健全完善調解組織網絡。2023年起開展行業性專業性及第三方調解組織建設工作。全州在重點行業和矛盾糾紛突出領域成立了56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委員會和4個第三方調解組織專家庫。2023年至今,各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參與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43件,調解成功769件。 健全完善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在鄉(鎮)及以下,調解矛盾糾紛實行“333”(三級三次調解法)工作機制;在州、縣(市)兩級調解矛盾糾紛實行“321”(分級分層調解法)工作機制,全州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渠道得到進一步拓寬。初步形成了條塊結合、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調解工作格局,為推進平安迪慶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切”中要害,精準防化穩大局 深化宣傳培養法治觀念。結合深化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多層次、多形式開展《信訪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等政策法律宣講。充分運用“迪慶普法”微信公眾號和“一日一說法”“主播每日說法”等欄目(節目)即時推送法律知識和法治信息。謀劃實施“2024年迪慶州司法行政機關普法強基專項行動重大節慶專場普法”活動,將普法宣傳嵌入民俗節慶,圍繞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矛盾、征地拆遷、森林資源砍伐、交界地區資源利用、酒(醉)駕等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形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觀念。 加強法律服務便民利民。堅持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與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相結合。積極落實法律服務便民措施,以“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為工作切入點,著力推廣使用藏語12348公共法律服務咨詢熱線、法律服務網站、微信公眾號、云嶺法務通“四張網”,持續推進州、縣、鄉、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建成州、縣、鄉34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97個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并配備“鄉村法治通”法律服務機器人。優化調整法律顧問資源,統籌安排全州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聯系群眾開展法律服務,幫助群眾排憂解難,讓當事人“情緒”轉化為干群“情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