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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麗芬是嵩明縣婦聯的一名維權干部,自2003年從事婦聯工作以來,經她之手接待的來信來訪達500多件,事無巨細,每一件她都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解釋、主動辦理”,從未發生過被投訴的情況。
2018年5月,劉麗芬接待了一名身患乳腺癌的婦女趙某某,趙某某家人均認為醫治下去最終會導致人財兩空,于是包括其母親、女兒在內的親人全都對她不聞不問,更不不愿承擔任何醫療費用。趙某某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療卻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于是便到嵩明縣婦聯尋求幫助。接訪后,劉麗芬多次協調相關部門,最終為趙某某申請到8000元的補助解了燃眉之急。之后,她為趙某某爭取法律援助起訴女兒不贍養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自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支付趙某某贍養費4800元,并承擔以后的贍養義務。
18年來,劉麗芬把全部的精力和滿腔的熱情都投入到了婦女事業中,用實際行動展示了基層婦聯干部以民為本、服務人民、為民解困的新時代女性風采! 來源:云南省婦女聯合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