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迪慶州中級人民法院把調解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相結合,從“構建和諧迪慶”的高度出發,注重發揮民事調解功能,妥善化解被害方當事人與被告人之間的對立情緒,切實加強對刑事被害人的權益保護。截至到6月份,所審結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完全結案3件,部分結案2件,標的達人民幣15萬元,對化解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迪慶中院在審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過程中,一是堅持對刑事部分公正審理,為調解工作打下基礎;二是細致了解被害人的受損情況及被告人的經濟狀況,同時根據案件的特點、找準爭議的焦點,化解雙方的積怨,采取庭前、庭中、庭外多種方式調解;三是耐心細致地做好勸導工作,不輕易放棄一件有可能調解的案件;四是及時催促被告人及其家屬按調解協議支付賠償款,不讓調解落空,讓被害人的損失能及時得到賠償。 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對于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履行損害賠償義務、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案件,迪慶中院在量刑時給予酌情從輕處理,使被告人履行賠償的自覺性明顯提高,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維護了被害人的利益,促進了和諧。(通訊員 葉向陽 記者 安永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