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總結迪慶州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和管理,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維護云南藏區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平安迪慶、法治迪慶建設。8月26日下午,迪慶州人民調解員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全州人民調解理事、州司法局黨委班子成員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全省基層科長會議和云南省人民調解員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精神,研究通過《云南省人民調解員協會章程》和《云南省人民調解員協會會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州司法局基層科科長、協會會長和建珍對協會成立一年來的工作情況作總結,并對下一步的工作進行部署;通過選舉,新增2名理事、1名常務理事、1名副會長。 州司法局副局長余耀軍就如何加強協會工作,為迪慶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職能職責方面作要求:一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對協會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民調解員協會的成立標志著迪慶州人民調解工作跨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必將有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開展,為不斷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二是健全組織,加強使命,發揮理事職能作用。協會工作要緊緊圍繞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治州進程為中心,振奮精神,開拓進取,努力把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推向新水平。三是創新機制,全面推進協會的長足發展。全州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要以這次會議為契機,團結帶領廣大人民調解員,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努力開創人民調解工作的嶄新局面,為維護迪慶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迪慶州司法局?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