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局目督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下,局目標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檢查工作小組對局機關目標督查管理制度建設、過程建設、基礎檔案管理等工作以及9個科室和1個派出機構目標督查管理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 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和不足。按照《2016年政府系統目標督查管理工作目標及考核辦法》(迪目督辦〔2016〕1號)要求,局機關認真總結2014、2015年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工作的經驗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并形成詳實的綜合性報告提交局黨委和局目督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制定措施,形成長效機制。局黨委和局目標督查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目標督查管理工作,及時調整充實局目督領導小組和督促檢查工作組成員,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廳的工作部署,結合司法行政實際,制定下發了《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要點分解方案》、《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工作實施辦法》、《目標督查管理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和《迪慶州司法局目標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檢查制度》等文件和措施,為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保障。 明確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照要求,局黨委書記分別與局黨委班子成員之間、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之間,科室負責人與科室工作人員之間層層簽訂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各自職責和目標任務。與此同時,按照要求,責任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自檢自查,自檢自查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評議后提交局目督領導小組審核評議;單位每名職工填寫《目標督查任務完成情況自檢自查表》,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分別評議,并作為年終評先爭優的重要依據之一。 落實責任,狠抓工作進度。督促檢查工作小組通過聽取匯報、實地走訪、查看臺帳等方式,對涉及目督考核的10個部門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并在全局范圍內進行通報。從第一季度工作開展情況來看,各責任部門按照年初下達的目標任務,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同時針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不足,要求及時整改完善。(供稿:楊映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