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司法局,州局各科、室,開發區直屬分局: 《迪慶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已經州司法局黨委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迪慶州司法局 2016年6月18日 ?? 迪慶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 “十三五”期間是我州貫徹落實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州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在新的起點上實現司法行政事業跨越發展的攻堅時期。編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規劃,對科學謀劃未來五年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發展思路、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指導全州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適應新形勢、搶抓新機遇、應對新挑戰,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臺階、開創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省委九屆十二次全會和州委七屆十次全會精神,按照《迪慶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和《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規劃綱要》,結合迪慶藏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通過深入基層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制定《迪慶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 一、我州司法行政工作現狀和面臨形勢 (一)主要成績。“十二五”期間,我州司法行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州人大的有力監督以及省司法廳的精心指導下,按照“十二五”規劃確定的迪慶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全面實施依法治州、建設法治迪慶要求,緊緊圍繞迪慶藏區“建設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的總體目標,充分發揮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等職能作用,為維護迪慶藏區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普法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六五”普法規劃順利實施完成并通過省級檢查驗收,“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全面推動。以《憲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迪慶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迪慶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寺院管理條例》、《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為主要內容的普法宣傳教育不斷深化,以領導干部、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管理人員、青少年、農牧民、僧尼為重點對象的普法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以藏區“法律九進”為載體的普法教育活動內涵外延不斷拓展,其中“法進寺廟、法進牧場”活動得到了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并面向全國推廣。通過“六五”普法規劃的深入實施,我州完成了80多部法律法規和相關讀本的普法宣傳,受教育人數達200萬余人次,參普率達99%;“法治縣(市、區)”、“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有序推進,維西縣被評定為“全國法治縣創建單位”,6個村委會(社區)被命名為“州級民主法治村(社區)”,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逐步形成。 維護社會穩定成效顯著。建立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223個,調解員1538名,鄉鎮建有規范的人民調解室18個、多功能調解室8個,村居(社區)建有較為規范的多功能調解室160個。在全州范圍內進一步完善基層“大調解”工作格局,推行“4+1”工作模式,建立“以案定補”機制,積極開展社區(村)網格化建設,設立“個人命名”調解工作室,建立健全接邊地區人民調解聯防聯調工作機制,采取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做到矛盾糾紛早排查、早發現、早處理。五年來,共調解矛盾糾紛16692件,調解成功16218件,調解成功率達97%,防止群體性上訪76起,涉及人數11229人,防止群體性械斗42起,涉及人數1155人,有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成立了迪慶州人民調解員協會,積極開展社區(村)網格化建設,推薦552名人民調解員擔任社區(村)網格管理員;組建成立了交通事故糾紛、醫療事故糾紛、勞資勞務糾紛等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不斷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體系,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工作職責法制化”的改革思路,采取面對面集中教育和特殊人群勞動就業指導、開展社區矯正執法檢查、推行手機定位監控以及成立社區矯正刑釋人員幫教示范基地等措施,促進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規范,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違法犯罪。五年來,全州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1345人,累計解除960人,現有社區服刑人員385人,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完成了9名服刑人員的特赦工作。 服務和保障民生成效明顯。在全州律師行業推行“四零·二一二”工程,進一步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充分發揮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積極引導群眾依法行使訴求,減少不和諧因素,推動律師參與法庭、社區調解和參與涉法信訪工作。目前,全州已設立律師事務所9家,律師隊伍發展到30人,擔任法律顧問101家,辦理各類案件1051件,咨詢和代寫法律文書6497人次,調解糾紛425件。全面實施“法律服務進一線”和“公證公信力建設”專題活動,加強全州重大建設項目現場監督公證、涉外公證和民生領域公證。全州3個公證處受理國內公證4728件,出證4687件,受理涉外公證109件,出證109件,為全州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努力。積極爭取并引進昆明醫科大學司法鑒定機構在迪慶設立司法鑒定工作站,補齊了我州無司法鑒定機構的短板。同時,加強指導和日常監督,發揮司法鑒定在各類糾紛、案件中的定紛止爭作用,共辦理416件鑒定業務。以“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和“質量提升年”活動為突破口,加大《云南省法律援助條例》的宣傳力度,全州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41個,聯絡點185個,選聘聯絡員61名,成立法律援助基金會迪慶工作部,爭取公益彩票法律援助資金,設立無障礙通道,開通政務服務查詢平臺和“96128”政務專線,將就醫、就學、就業等生產生活方面的權益保障問題和農民工、老年人、婦女、留守兒童權益保障問題及時納入援助范圍,創新開展水電水利移民、軍人軍屬維權法律援助,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和“打不起官司”的基本問題,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50件,解答法律咨詢8631人次,代寫法律文書1569件,有力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按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要求,結合省政府十項惠民措施,在全州6個律師事務所分別設立了貧困少數民族、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農民工“六大公益法律服務”工作站,提供咨詢和代寫法律文書411件,辦理案件115件,為打通服務群眾 “最后一公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深入實施以“一鄉一所、一村一法律顧問、一村一公示牌”為內容的基層法律服務“三個一”工程,為33家基層政府部門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事務166件、解答法律咨詢770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調解糾紛563件。認真組織開展本州司法考試考務工作,推行國家司法考試考生全程網絡化報名,認真辦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審核、發證備案工作,自2002年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以來,已有272人取得(2011年至2015年有146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基本解決了我州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人才儲備匱乏的實際問題,加強了我州法律職業人才隊伍建設。 基層基礎和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快。在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關心幫助下,累計投資3662萬元,全面完成了州縣司法行政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其中:投資1563萬元完成州法律服務綜合樓建設項目;投資464萬元完成州司法局業務用房建設項目;籌集資金165萬元新建開發區司法分局業務用房項目;投資1470萬元完成三縣(市)司法局業務用房建設項目,有力改善了司法行政系統辦公辦案環境。全州26個基層司法所設置了規范的“四室一站”業務用房,其中奔子欄鎮、上江鄉司法所被評定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培養安置基層司法行政定向生33名,29個鄉鎮司法所配備46名工作人員。投資75萬元,分別在維西縣和香格里拉市建成社區矯正和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基地及矯正場所(室)。全面完成了我州司法行政系統視頻會議建設項目,建立了社區矯正定位監控平臺和司法行政基層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了省、州、縣(市)三級視頻網絡和辦案平臺互聯互通。 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云發〔2013〕20號文件精神,加快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和律師制度改革,州委、州政府結合實際及時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司法行政促進依法治州的實施意見》,州級法、檢、公、司四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在檢察環節保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訴訟權利的工作意見(試行)》等規范和保障辯護律師依法執業的規定。迪慶州司法局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統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方案》、《迪慶州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工作協作機制》、《迪慶州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溝通協調制度》、《迪慶州司法局刑釋人員安置幫教溝通協調制度》等文件和措施。認真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全面梳理確認權力清單事項105項,依法行政工作更趨規范。 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隊伍建設“五個過硬”和“三嚴三實”的要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深入開展司法行政系統?“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以及?“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項教育活動,廣大干警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得到明顯增強。認真貫徹落實“從嚴治警”的要求,不斷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開展警示教育、支部評議活動和召開黨組織專題民主生活會,加強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有關黨風廉政文件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努力從源頭上防范腐敗和不正之風的滋生。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緊緊圍繞“四群”、“千促”和 “掛包幫、轉走訪”精準扶貧等專項活動,深入開展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活動,想方設法幫助解決扶貧點基層基礎建設、農業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以全省基層黨建工作迪慶推進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了機關黨建工作;州縣司法行政機關通過設立法治宣傳廣告牌、機關黨建宣傳欄、“六五”普法展覽室等方式,積極向全社會宣傳司法行政工作新成就,展示司法行政新風采,極大提振和鼓舞隊伍斗志,為提升司法行政形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通過實踐探索,深深體會到,做好新形勢下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做到“五個必須”:必須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服務大局中體現司法行政工作的價值和作用。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勇于擔當,不斷完善司法行政工作體制機制,把工作的難點作為改革創新的著眼點和切入點,在改革創新中實現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必須始終堅持執法、執業為民,不斷順應廣大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必須始終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司法行政工作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必須始終堅持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做到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為司法行政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全州司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具體表現在: 普法宣傳廣度深度不夠。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創新不夠,社會普法機制不健全,部門普法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信訪不信法、信權不信法、棄法轉訪等問題還較為普遍,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還未成為全體公民約束自身行為的內在核心和道德力量。 服務規模結構不合理。法律服務規模小、實力弱,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不足,法律服務資源配置在城鄉、地區之間不均衡,各縣(市)法律服務發展滯后,貧困群眾享受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利仍未得到有效保障,全州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人數僅為0.73人,86%的律師集中在香格里拉市。 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薄弱。州、縣(市)司法行政機關編制偏少,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需求不相匹配,專業人才緊缺。尤其是基層司法所缺編少員的情況突出,司法所人員配備遠遠低于司法部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每所3至5人的要求,全州尚有10個基層司法所仍為1人所。 干警待遇有待落實。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深入推進和司法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刑罰執法工作已進入司法行政領域,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任務日益繁重,但相應的工作保障和政策待遇尚未得到解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三)面臨的形勢。當前,我州保持著經濟發展、民族團結、宗教和順、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較好形勢,但也必須清醒的認識到在新形勢、新常態下,我們面臨著艱巨繁重的任務:藏區維穩形勢嚴峻。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我州實施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手段更加多樣,方式更加公開,扇動性、破壞性明顯增強,特別是達賴集團持續加大對境內外扇動滲透力度,藏區維穩形勢十分嚴峻。風險防控處置壓力增大。我州正處于大開發、大發展時期,各類經濟利益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和糾紛此起彼伏且情況越來越復雜,特別是矛盾糾紛化解、特殊人群管理、自身風險防控帶來更加嚴峻的挑戰、更加復雜的考驗。創建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責任重大。各級干部尊崇法治、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定紛止爭的能力還有待提高;人民群眾相信法律、懂法用法,自覺通過法律渠道表達訴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信訪不信法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同時,我們也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工作職能不斷得到重視。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明確了司法行政機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地位作用、職責使命和基本任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支持,極大地鼓舞了廣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工作領域不斷拓展。隨著我州礦產、水電、交通加速發展,城鎮化建設、旅游開發步伐加快,法律援助、公證、律師、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領域將不斷拓展,普法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工作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二、“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 (四)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十一次全會、州委七屆八次、九次全會、中央、省、州政法工作會議、全國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部署,牢固樹立和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示范區”建設這一中心任務,積極順應經濟新常態的新要求、司法體制改革的新部署、民生改善的新期盼、維護社會穩定的新任務,深入開展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平安迪慶、法治迪慶建設,為創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做出新貢獻。 三、狠抓法治宣傳教育 (五)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 “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迪慶”行動,深入開展憲法教育,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引導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認真做好并不斷深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機制,爭取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內容,增強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體系;積極推動把法治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深化“法律六進”活動,籌備召開第七次全州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會議,總結表彰“六五”普法工作,啟動實施“七五”普法規劃。 (六)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建立健全普法責任清單制度,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健全普法考核評估機制,組織開展對執法部門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認真履行法治宣傳教育專項組辦公室職責,發揮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等職能作用,穩步推進依法治州進程;推動以案釋法制度落實,研究制定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質和工作水平。 (七)深化法治創建活動。繼續抓好全州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不斷促進基層依法治理。 四、狠抓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八)拓展法律援助范圍。認真貫徹《云南省法律援助條例》,進一步降低門檻,實現法律援助“應援盡援”;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經費管理使用和檔案規范化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 (九)大力發展律師法律服務業。充分發揮律師在司法活動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認真做好刑事案件辯護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積極參與敏感疑難案件、涉法涉訴案件的辦理,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深入推進“六大公益法律服務”工作,加強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的日常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執業誠信檔案制度,抓好全面依法治國教育。 (十)大力發展公證法律服務業。積極拓展公證業務領域,充分發揮服務、溝通、證明、監督等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十一)健全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切實加強與司法鑒定機構的溝通聯系,加大日常指導管理力度;積極申報并設立迪慶州首個林業司法鑒定機構。 (十二)抓好司法考試考務工作。著力做好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扎實推進司法考試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確保考試平穩、安全、順利、有效。 五、狠抓人民調解工作 (十三)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以“助推平安法治云南”為主題,全面推行“4+1”工作模式,聚焦勞資、醫療、征地拆遷、民間融資借貸等重點領域,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時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十四)大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鞏固完善村(居)、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積極推動在相關行業和專業領域設立人民調解組織,重點加強醫療衛生、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物業管理、環境整治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十五)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與州、縣政法機關和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制定出臺符合迪慶實際的實施意見,不斷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工作體系。 六、狠抓特殊人群監管 (十六)加強對接工作。以建立無縫對接為抓手,進一步促進監所與安置幫教組織信息準確;進一步加大刑釋人員的銜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十七)全面落實社區矯正任務。進一步提高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用性幫扶水平;大力推進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社區矯正工作制度,規范社區服刑人員工作檔案和執行檔案。 (十八)進一步提高教育矯正實效。有效發揮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場所職能作用,統一行使宣告、獎懲,組織落實銜接、管控、教育、安置、幫教等工作措施。 (十九)推進專群結合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建設。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采取政府出資購買公益性崗位、公開擇優向社會購買服務等方式,不斷充實社區矯正隊伍力量,積極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資源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七、狠抓司法行政體制改革落實 (二十)深化社區矯正制度改革。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促進社區矯正社會化,著力解決社區矯正執法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與法、檢、公銜接機制以及規范化建設問題,增強監管有效性。 (二十一)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配套制度,構建律師與司法人員的新型關系;推進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設立工作。 (二十二)加快人民調解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選聘法治素養高、工作能力強的人民調解員擔任法治宣傳員、村(社區)網格員和人民陪審員。 (二十三)推進國家司法考試改革。積極開展完善國家統一法治執業資格制度工作,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八、狠抓信息化和基層基礎建設 (二十四)抓好信息網絡建設。按照省司法廳“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技術標準、統一數據運用、統一組織實施”的原則,抓好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公開網站、迪慶普法網等信息網絡平臺建設,抓好業務軟件和操作系統的學習培訓及改版升級工作;加大信息報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強化新聞宣傳報道,展示司法行政新形象。 (二十五)加大基礎性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州縣司法局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進一步推進規范化司法所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行政機關經費保障水平;加快推進社區矯正和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基地建設。 九、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司法行政隊伍建設 (二十六)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標本兼治,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鞏固延伸“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成果,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推動作風持續好轉;壓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尊崇黨章,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既抓思想引導又抓行為規范,既發揮道德感召力又強化紀律約束力,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辦法和州委實施細則,推進作風建設,并抓成習慣、抓出實效、抓為常態,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二十七)突出抓好學習教育培訓。健全在職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制度,突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技能培訓;深入開展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加強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加強中國夢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組織開展好各類主題教育活動。 (二十八)持續加大制度建設和執行力度。要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落實各類學習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交心談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 十、健全完善規劃實施和評估機制 (二十九)科學組織實施。全州各級司法行政要把本規劃作為制定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的依據。要根據職能分工,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類實施、有效監督的實施機制,認真研究規劃實施情況,督促重要工作和重點項目實施,加大推進和落實力度。 (三十)健全督促、檢查評估機制。全州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全方位督促、檢查和跟蹤分析,特別要對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實施情況進行分析,對重大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督辦跟蹤,建立健全重大事項督促落實機制,組織督查落實規劃進展情況,認真研究規劃年度實施情況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并及時提出解決方案。 全州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務工作者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廳的堅強領導下,振奮精神,扎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全面推進司法行政事業改革發展,為我州經濟和社會跨越發展,實現迪慶藏區“建設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的總體目標努力奮斗。 附件:《迪慶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發展規劃責任分解及進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