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作為交際的必要手段,與送禮一樣,就此成為通用的官場規則 公款吃喝乃至迎來送往,之所以成為歷朝歷代都無法解決的風氣,與官場生態有著直接關系。 宗承灝曾在《灰色生存》中寫道:“中國古代官場是一個熟人社會,很多事玩來轉去最終都要糾結在‘人情’二字上面……熟人社會的最大特點就是讓人與人之間形成一種私人利益的對接管道,并通過這種管道把人與人聯系起來,將各個點連成一條線,最后構成一張張無所不在的關系網。而灰色收入正是這一張張關系網捕進去的魚和蝦,網越大捕進去大魚大蝦的幾率就越高。關系網越織越密,灰色收入也就愈演愈烈,并進而成為深度扭曲的人際關系的一種潤滑劑。”在熟人社會里,人情大過天,官員無論是想升遷還是想自保,都必須通過付出大量交際成本來維系人情。吃喝作為交際的必要手段,與送禮一起,就此成為通用的官場規則。 但與此同時,歷朝歷代官員的俸祿大多不高,要維系這種“灰色生存”,就需要更多灰色收入,這些灰色收入的重要來源就是公款。比如明代,地方官的主要收入其實是地方財政收入的截留,即俗稱的“火耗”,京官的主要收入則來自地方官的饋贈。 清朝曾以明朝為鑒,試圖整頓風氣,明令京官去地方,上級領導到下屬單位,出差費用一律自理,地方和下屬單位也不能宴請饋贈。可是清朝沿襲了明朝的低俸祿,京官待遇尤其低,因此外放或出差都成了發家致富的機會。 地方官為了升遷,也會尊重京官的“話語權”,常年孝敬。二者相互作用,形成了在皇權體制下根本無法動搖的利益鏈。在這種大背景下,動用公款吃喝簡直就是“小兒科”的行為,何況,即使官員自掏腰包,這筆飯錢的來源大多也非正道。 清朝道光年間的進士張集馨著有《道咸宦海見聞錄》,該書也是后世研究官員灰色收入的重要資料。他曾在翰林院呆了六年,三十七歲開始外調,宦海浮沉,歷任山西朔平府知府、陜西督糧道、四川按察使、直隸布政使、河南布政使和福建布政使等職。他對自己的總結是:“應酬不可謂不厚矣!” 他在福建當汀漳龍道臺時,閩浙總督顏伯燾被革職,帶著家眷、兵役、隨從等三千多人回鄉,途經漳城。當地備酒席請戲班,還送上“程敬”(以路費名義送出的禮金),共花一萬兩銀子。當地官員顯然是看重這位被革職官員背后仍然存在的官場網絡。如果是欽差出巡過境,地方會先從財政里借出一筆巨款開銷,最后由各州縣和部門分攤,“大約每次攤派俱在三五萬金”,用于吃喝接待和饋贈禮金。欽差往往故作姿態不肯接受禮金,地方官還得派人將禮金送往其京城私宅。如此到位的服務,只因欽差能在皇帝面前說話。 在這本書中當然免不了關于吃喝的記錄。張集馨擔任陜西督糧道這一肥差時,終日迎來送往。在西安過路的官員,將軍巡撫都要請客,便由他承辦,首先寫請帖,他要把各官號姓名打聽清楚,然后把帖子送到各官署驗明,沒錯了,才發給過路官員。然后張燈結彩,準備宴席。 每場宴會有兩個戲班唱戲,上席有五,中席十四。“上席必燕窩燒烤,中席亦魚翅海參”,還有西安難得的活魚,但上席每桌都要上條活魚才夠氣派。如果檔次不夠,客人就會責怪督糧道慳吝。酒席要到深夜才結束。第二天還得為過客送行,贈送盤纏,厚薄則以官職尊卑而定,少則一二十兩,多則三五百兩。“每次宴會,連戲價、備賞、酒支雜支,總在二百余金。” 西安處于內地,吃喝還算便宜,張集馨在福建上任時擺酒,一桌菜要銀元1600元,折合上千兩白銀。這種天價宴席,就算官府也吃不起,他只能將宴席規模從三桌降為一桌。 本地官員彼此間也少不了各種宴會,以聯絡感情。“官員終日送往迎來,聽戲宴會;大宴會每月都有,小應酬則日日不斷。”尤其是張集馨身為督糧道,更不能占著肥缺不會做人,到了年節,更是要請將軍、巡撫宴會,還要赴外道府縣進省者的宴請。這位爺等于全年下來,就是在胡吃海塞,收賄授賄。 清代汪輝祖曾著有《學治續說》,其中就曾大談接待的重要性,這事兒處理不好,別說升遷了,連官位恐怕都保不住。他還認為,“凡有陋規之處,必多應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諺所謂‘以公濟公,非實宦橐’,歷久相沿,已成常例”。“取之于民,用之于官”八個字,揭示了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