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經出臺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9個公務員配套法規,加上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方案中的《公務員范圍規定》、《公務員登記實施辦法》等5個規定,目前已有14個配套法規頒布實施。”12月4日,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現在尚有涉及公務員辭職辭退、聘任制公務員等15個配套法規仍在加緊制定過程中,整個公務員法規體系將力爭在2010年制定完備。 “實際上,這些根本不是新出臺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分析,也許是因為這些配套規定頒布的時間長了,生效的日期也被淡忘了,還有相關媒體稱這三個規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實施”,更是一種誤讀,誤導了公眾。 記者發現,《公務員考核規定》早在2007年1月4日就已頒布實施,而《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也是分別于今年1月4日、6月27日頒布實施的。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解釋,之所以選擇此時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這三個規定,僅僅是因為國家公務員局剛成立不久,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該局將逐步在其網頁上發布相關法規與文件,方便社會查閱,“今后這樣的發布還會很多,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情況。” 公務員法是干部人事工作具有總章程性質的第一部法律,在干部人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據了解,一些仍在制定之中的公務員法配套法規目前正在抓緊試點,有關部門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抓緊起草制定出臺。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