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事宜 (一)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一人一戶的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與父母關系證明及父母戶口簿)。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證(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近期(6個月內)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張(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考生報名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缺任何一項都將不予報名。 (二)報名崗位要求: 1、每個考生根據專業、崗位、學歷等條件要求,一個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崗位一經確定,一律不得更改,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時允許相近專業的考生報考,考生所學專業是否為相近專業,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畢業證上的專業結合崗位專業需求以及考生畢業證上的專業與崗位匹配性確定(考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教育、衛生系統、鄉(鎮)等部分崗位,實行同類(學歷要求相同,專業要求相同、相近)崗位歸并統一報名。 3、各鄉(鎮)人民政府事業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縣級事業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八年;衛生系統最低工作年限不到低于八年,教育系統由主管部門根據各崗位特點及所在地實際規定相應的最低工作年限按原要求執行,考生一經聘用,在所報崗位上必須滿所規定的工作年限。 (三)報名方式:考生可以到現場報名,也可委托他人報名,但必須持報名所需材料,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時,在學歷、專業要求上只要一項不符合的,均視為無效。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招聘單位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如符合條件卻被用人單位拒絕的,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監督部門反映。 (四)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5日—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①報考鄉(鎮)政府、縣城鄉規劃管理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林業局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6日報名(兩天)。 ②報考教育系統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18日報名(兩天)。 ③報考衛生系統的考生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0日報名(兩天)。 (五)報名地點:香格里拉縣長征路新華酒店二樓多功能會議室。 (六)考試費用: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交納50元筆試考務費;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時須另交納50元面試考務費。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免報名費用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鄉(鎮)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七)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在? 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憑身份證到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準考證》必須由本人親自領取,當場核對內容,一律不予代領,對限期內不來領取《準考證》的考生作自動放棄處理,對《準考證》與身份證內容不符的將取消考試資格。 (八)報名咨詢電話: 0887—8222722。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5%,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5%。 (一)筆試 1、開考方式及要求: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不得低于1:2;學歷要求為專科及以下的崗位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及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將在報名結束后第四天( 2012年10月24日)進行公告(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在公告發布后在要求期限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2、筆試考試內容以考察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為主。筆試參考書目為《2012中公版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用教材<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出版社:人民日報出版社;李永新主編;考試用書不統一提供,請自行到迪慶順騰香格里拉讀書城購買。購書咨詢電話:13988758779,15284559779。筆試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即客觀題),以百分制計算。 ?3、筆試考試時間定于201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進行。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分照顧,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文相關規定執行。 5、筆試結束后由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按考試總體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以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為主,以百分制計算。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不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招聘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參與后續招聘工作;面試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面試比例的,根據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三天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及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3、面試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要求,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組織實施。教育、衛生系統崗位面試由縣教育局、縣衛生局分別擬定方案報招聘領導小組審批后組織實施,其它崗位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4、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