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經委獲悉,《云南省中小、非公企業上市培育辦法》近日正式出臺。據此文件,云南將在2008年至2012年間每年投入1000萬元財政資金,重點培育20戶中小、非公企業實現境內外上市。 根據培育辦法,上市培育重點企業要初步達到中小板或創業板上市條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從事云南具有比較優勢的有色金屬、磷化工、生物資源開發、裝備制造、旅游等行業的企業。此外還要求,企業應具有持續贏利能力和較高的成長性,近3年內有上市的設想和計劃安排等。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云南省經委申報,由云南省經委篩選確定上市培育重點企業。云南省有關部門將對重點培育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大力開展上市培訓,積極為企業提供協調服務,推動企業與有關中介機構的交流合作。 未來5年內,云南省財政將每年安排1000萬元"中小、非公企業上市培育專項扶持資金",對上市培育重點企業進行補助和獎勵。如對爭取境內上市的企業,申報材料由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后,企業可提出經費補助申請,經批準后可獲得補助60萬元-100萬元;對實現境內外上市的企業,經批準可獲得獎勵100萬元-150萬元。(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