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飛機上使用手機非常危險,甚至會危及乘客安全,以前民航部門對不聽勸說仍使用手機的乘客一般給予警告教育,不過從11月8日開始實施的《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下稱《安全保衛規則》)規定,乘客使用手機且不聽勸說,機場公安有權對其進行管束甚至拘留。 11月1日,記者從民航部 門獲悉,《安全保衛規則》規定,乘客發生下列擾亂行為,航空安全員將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將采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使用明火或者吸煙的;強占座位、行李架的;盜竊、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的;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或者煽動乘客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的;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擾亂客艙秩序的其他行為。 《安全保衛規則》還規定,在對飛機上出現上述擾亂行為、非法干擾行為等嚴重危害飛行安全行為處置結束后,航空安全員填寫機上事件移交單并經機長簽字確認后,可將滋事乘客與有關證據一并移交有管轄權的機場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烏魯木齊機場派出所警官李衛斌表示,對于乘機旅客的違規行為,民航部門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相關規定,對其行為進行相應處理。最輕處罰為200元-500元,情節比較嚴重的,將移交刑警大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天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