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人士處確認,最高檢目前已經派員前往云南,指導下級檢察機關對李蕎明非正常死亡一案展開進一步偵查,最高檢瀆職檢察廳將主要指導調查是否有公務人員在此案中存在瀆職行為。 案件移交上級檢察院 云南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昨日表示,廣受全社會關注的云南青年李蕎明在看守所內非正常死亡一案,在公安機關的全力配合下,檢察機關正在積極偵辦,將負責任地盡快公布結果。這位發言人同時希望公眾能對檢察機關依法辦案給予充分理解。他說,“案件事實的查明要遵循科學嚴密的司法鑒定程序和法定的證據收集規則,案件偵查需要一定時間。” 這位發言人說,“在李蕎明死亡一案案發的次日,檢察機關就迅即介入了案件偵查,偵查工作一直在進行之中。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歡迎和感謝媒體、社會各界對事件的關注和對司法工作的監督。” 這位發言人介紹,云南省委、省政府對本案高度重視,已經明確指示司法機關盡快依法查清案件事實,負責任地回應社會關切。他說,此案按照法定管轄,原由晉寧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現已決定由上一級檢察機關直接介入偵辦,一定要做到客觀公正、鐵證如山。目前,此案已經移交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主辦、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督辦,最高人民檢察院亦派員指導,進一步的偵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這位發言人強調:依據法律規定,案件偵查階段屬國家秘密事項,檢察機關將以最快的工作效率,確保依法、客觀、公正地查明案件事實,及時向社會公布。 司法結果最快三天內公布 另據云南省宣傳部有關官員說,目前,網民調查委未參與此案,完全由司法機關調查。云南警方曾向其透露,他們將重新組成調查組深入調查此案,并盡快公布結果。據省委宣傳部人士透露,司法機關的結果最快三天內出來,屆時將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 死者之父稱重新看到希望 此案之前有兩個調查方向,一是李蕎明死在看守所,看守所有無刑訊逼供等瀆職行為,這由檢察機關負責調查;二是同監關押人員普華永傷害致死李蕎明,按照法律權限,由晉寧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負責調查。2月20日,晉寧檢方在回應網民調查委詢問時表示,初步調查顯示,未發現晉寧看守所有瀆職、刑訊逼供、牢頭獄霸行為。該案一直由晉寧公安局調查。對此,網友質疑,晉寧警方應回避此案。2月20日,有人提出質疑,但晉寧檢方及警方未予正面回答。 昨晚,死者李蕎明的父親李德發在獲悉最高檢察院介入此案后表示,重新看到希望,感謝政府。(新京報) 相關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