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我州地稅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正式啟動,今后全州工會經費將由地稅部門統一代征,這是工會經費收繳體制的重大改革,是打破傳統模式,創新收繳機制,實現工會經費收繳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履行各項社會職能的物質基礎,是工會組織實現維權維穩、扶貧濟困和服務職工的重要資金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組織都必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工會經費。但是長期以來,工會經費收繳難,特別是建會籌備金、非公企業工會經費收繳難問題,成為制約工會發展的主要“瓶頸”。現在委托地稅機關代收工會經費能從源頭上使工會收繳經社會化、法制化變革的重要決策。 據了解,我州對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應依法繳納工會經費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由地稅部門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代收工會籌備金。從年初至目前,我州各級工會和地稅機關精心組織、科學安排,到目前完成了代收工作的售息采集、規范建檔等前期工作,為了更好地開展代收工作,我州地稅部門在征收大廳專門建立了工會經費代收信息服務窗口。(記者 李曉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