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云南省委、省政府下發文件,要求省級財政每年按照農民人均0.5元的標準安排文化惠農活動補助經費。云南省專門建立“文化惠農活動專項資金”,并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保證專款專用,確保全省農民群眾充分享有文化基本權益。 根據云南省《關于加強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要求,到2010年,云南省將做到農民群眾人均每年看上一本書,每季度看上一場戲,每半月參加一次文化活動,每個建制村有一支群眾性文藝隊伍。 為此,云南省專門建立“文化惠農活動專項資金”,資金總額達1800余萬元。4月底,云南省財政廳和省文化廳聯合下發《云南省文化惠農活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明確規定專項資金由省財政按照云南全省農民人均0.5元的標準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內安排,各州(市)、縣要結合當地實際設立同級文化惠農活動專項資金。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貼近農民實際生活需求的文化活動等,包括開展服務于農民的農村文化活動資助、農村文化人才培訓經費、農村文化示范村建設補助、農村題材優秀作品獎勵、農村文化發展政策研究和農村文化宣傳的補助等。 該管理辦法同時提出,專項資金要根據農民對文化活動的需要統籌安排,集中資金,突出重點,不搞平均分配。在年度項目計劃的安排上,云南對認真開展農村文化惠民工作、完成項目前期準備工作、有群眾文化活動基礎、比較重視農村文化惠民工作的地方采用整體推進的辦法,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邊境地區、藏族群眾聚居區和革命老區,并在各州(市)之間實行適度平衡。省財政廳和省文化廳定期采取不同方式對專項資金使用實施的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記者胡洪江)(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