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云南頻道5月7日電(記者王研)記者從云南省委政法委獲悉,云南省日前出臺意見加大對少數民族政法干部的培訓力度。作為具體措施,全省計劃從2009年至2010年培養1000名通曉當地主體民族語言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和司法調解員。 實施意見明確,培養的方式是定向培養,即根據各地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需要,每年從各地應屆高考學生中,優先選拔通曉當地主體民族語言的考生進行培養。考生必須參加民族語言測試和面試及當年高考,測試面試合格,并達到高考特定錄取條件的則確定為定向培養對象。目前云南大學、云南民族大學、云南師范大學、昆明理工大學、云南警官學院被列為培養培訓法官、檢察官、警官、司法調解員的主要學校。 據了解,從2009年至2010年分兩批,全省計劃培養1000人,其中省高院120名、省檢察院120名、省公安廳380名、省司法廳380名,省國家安全廳則根據實際自己培養。培養范圍重點包括云南8個民族自治州所轄縣(市、區)、20個民族自治縣和除此之外的貧困縣的特有民族,尤其將突出照顧7個人口較少民族、4個特困(景頗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民族高中學歷畢業生中的優秀人才。 通過4至5年努力,云南省力爭使縣以下政法各部門及政法基層單位都能擁有通曉當地主體民族語言的法官、檢察官、警官和司法調解員.(來源:新華網云南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