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由財政部代理發行的云南省84億元地方政府債券于5月11日正式發行并計息。84億元債券資金將優先保障中央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地方配套資金需要,安排符合中央債券資金投向且由地方自主確定的項目資金54億元,重點支持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的重大公益性建設項目等。 為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國務院決定由財政部代理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2000億元,債券期限為3年,其中分配云南省的發債額度為84億元,僅次于四川省和廣東省。4月10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查批準了云南省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和省級預算調整方案。為確保按項目進度撥付資金和降低地方政府債券成本,省政府決定云南省84億元地方政府債券一期足額發行,以著力推動云南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和廉租房建設,加快煤礦、林區、墾區的棚戶區和農村中小學D級危房改造進度,加大對中低產田改造、扶貧易地搬遷、重點小型水庫和農村流通網絡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促進經濟平穩增長。 云南省84億元地方政府債券5月13日發行結束后,15日起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利息按年支付,2012年5月11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記者 張子卓)(來源:云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