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財政廳了解到,近年來,云南省加大實施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中體現民族地區優惠,在工資性轉移支付中予以重點照顧。 據了解,從2001年起,云南省財政專門建立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地區專項轉移支付辦法,將上劃中央增值稅75%部分環比增量的40%直接返還民族自治州、縣,并針對云南省的實際情況,確定92個縣作為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資金的支持重點縣。 2008年,為進一步體現民族地區特有的支出因素,加大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在科學分析相關民族因素對財政支出影響的基礎上,云南省對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辦法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對按因素法計算分配部分,除綜合考慮各民族地方財政標準收支缺口外,重點考慮少數民族人口比重、世居少數民族個數、少數民族人口聚居度等體現民族地區特性的指標,對轉移支付補助額進行調整,使轉移支付補助進一步向少數民族人口多、少數民族種類較多的地區及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傾斜。 2008年云南省對民族地區轉移支付共計15億元,比上年增加5億元,增幅達50%。2009年云南省財政將繼續安排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資金15億元左右,幫助民族地區縮小與其他地區間的財力差距,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 據了解,從2001年起,云南省在一般性轉移支付方案中,除在計算標準財政收支時充分考慮民族地區的特殊情況外,單獨增加民族地區因素,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系數比一般地區高出5個百分點,體現了對民族地區的傾斜和照顧,確保民族地區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2008年,云南省財政安排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51.2億元,其中:民族地區27.5億元,占55.7%。2009年,預計安排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60億元,并將保持對民族地區傾斜政策。 另外,云南省財政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在計算工資性轉移支付時,對財政困難的民族自治州、縣按照財力劃分檔次給予補助或體制照顧,補助比例最高的達100%。2008年全省共下達各種工資轉移支付補助118.6億元,其中:民族地區81.5億元,占68.7%。2009年繼續下達各種工資轉移支付補助118.6億元,其中:民族地區81.5億元,占68.7%。(來源:新華網云南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