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0日就北京“施恩奶粉事件”作出回應:自2008年9月16日起,廣東省對轄內乳制品企業實行“駐廠監管、批批檢驗、簽字放行”制度,這段時間生產的施恩奶粉未發現三聚氰胺超標。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北京一名兒童從2006年9月起食用“施恩嬰幼兒配方奶粉”,后檢查發現腎臟有“點狀結石”。其家長于今年3月將吃剩的施恩奶粉送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查出其中2008年3月17日生產的“施恩嬰幼兒配方奶粉(第三段)”三聚氰胺超標。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管處負責人稱,自去年9月16日起,廣東就對轄內乳制品企業實行“駐廠監管、批批檢驗、簽字放行”。至今年3月以后,相關職能部門繼續加嚴監管,實行了每周監督抽查的制度。 “去年9月以后國家、省抽查的施恩奶粉都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規定,都是合格的。”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管處有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這名北京兒童食用、其家長送檢的“問題奶粉”,均系去年8月“三鹿奶粉事件”之前生產。“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施恩公司已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對產品進行召回。(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