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記者 馬建軍)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香格里拉縣深化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總結暨表彰大會上獲悉,通過全縣干部群眾的努力,該縣已經完成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工作,并取得較好成績。 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以來,該縣按照開展林改工作要糾紛調處先行的工作思路,緊抓矛盾糾紛調處這個難點,及時制定了調處辦法和應急預案,本著“尊重歷史、照顧現實、互諒互讓、注重證據、協商為主”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切實做到戶際糾紛不出組、組際糾紛不出村、村際糾紛不出鄉(鎮)、鄉際糾紛不出縣的糾紛“四不出”目標,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一些歷史遺留的林權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主體改革以來,該縣林農發展林產業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收入不斷增加。目前,全縣已有611.7萬畝集體山林全部落實到了集體和林農手中,發放了林權證,,使林農吃下了“定心丸”,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廣大林農對自留山、責任山以及“誰種誰有”等林業政策的了解日益深入,解除了林農的后顧之憂,調動了林農植樹造林、發展林產業的積極性。2007年至2011年林改的五年中,全縣共完成造林面積28萬畝,僅核桃經濟林一項就達15.5萬畝,每戶林農年從中收入達500多元;2009年至2011年,全縣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到位7328.39萬元,每戶林農年均可增收2343元,最高戶每年達3.2萬元,使廣大林農實現了“護林有前途、投入有希望、經營有收入”。 主體改革以來,明晰了林權界限,強化了管護措施。通過林權主體改革,明確了所有集體林界限,落實了經營管護主體,修訂了村規民約,完善了承包合同及管護責任書,將管護責任及經營權落實到了實處,積極開展了事權認定和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林農對林木的管護經營更加細心,對林地的投入更加主動,森林資源保護責任感明顯增強,“三防”管理更加積極,偷砍盜伐集體林木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