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通訊員 李建聰) 近日,州政協組織州、縣兩級部分政協委員對《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 該條例是全國首例單行條例,內容涵蓋保障平等權利、促進繁榮發展、尊重風俗習慣、維護團結穩定等。保障各民族共同發展,是條例規定的重點內容之一,而設立民族團結進步月(日)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州政協把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調研列為上半年的重要調研任務,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寺院、社區、村組進行了為期20多天的調研。通過實地調研、聽取匯報、專家座談、走訪等形式,解掌握了全州貫徹落實《條例》的詳細情況。隨后,州政協先后召開主席會議和常委會議,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將《關于迪慶州貫徹落實<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情況的調研報告》修改完善后上報州委、州政府。 通過調研,委員認為,《條例》頒布實施兩年多來,全州上下切實健全民族工作機制,努力改善民生和基礎設施條件,強化宣傳教育,妥善處理矛盾糾紛,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狀態良好,成效顯著,為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但也存在民生改善的力度仍需加大;民族宗教領域的矛盾隱患依然存在;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平衡,民族團結進步典型和模范帶頭作用發揮不充分;執行《條例》有效的監督檢查機制尚未形成等問題和困難。 委員建議,著手開展《條例》實施辦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盡快出臺《條例》的實施細則;建議與迪慶“十二五”總體規劃和農業農村、扶貧、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規劃相銜接,爭取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盡快啟動實施“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范區”建設規劃;針對目前民族團結創建活動深入不夠、群眾參與不夠、亮點不多、特色不鮮明的實際,要求相關部門出臺相關規范性和指導性文件,明確創建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細化州、縣、鄉、村和機關、企業、團體、學校、社區、寺院的創建內容,深入持久地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建議將《條例》實施的運行和監督檢查納入民族團結穩定目標責任制考核,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健全獎懲機制;在積極向中央和省爭取資金的同時,州內在財力逐年增強的情況下,要穩步增加對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投入,實現項目、資金、人力、財力的整合和捆綁使用,確保資金發揮最大效益和作用。 委員希望,全州各級各部門和各族群眾要充分認識《條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立法宗旨,深刻理解《條例》的主要內容,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盡快在全州再次掀起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條例》的熱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