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吳霄) 《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自2010年7月1日頒布實施以來,為維護和鞏固我州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經濟發展,推進民族進步事業,構建平安和諧迪慶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州人大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州委、州政府從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社會和諧、經濟發展、宗教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角度出發,通過立法來加以保障和引導迪慶民族進步事業健康發展,于2010年頒布實施了全國首部民族團結方面的地方性法規《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條例》。 《條例》實施兩年來,全州上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今,我州已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通力協作的工作格局,全州各級政府建立了民族團結進步工作領導責任制,明確了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其他領導的工作職責,使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全州上下集中財力物力著力解決各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延伸產業鏈;大力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落實“兩免一補”、“藏區高原農牧民學生救助工程”等惠民政策,并把每年9月確定為“民族團結進步月”、每年9月12日確定為“民族團結進步日”,集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不斷推動藏區的和諧發展。 為貫徹落實好《條列》,讓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深入人心,也讓來迪慶旅游的人們了解迪慶團結進步的良好局面,州民委在部分鄉鎮、交通要道和景區景點設立了民族團結宣傳牌,圖文并茂地展示迪慶的民族團結進步成果。目前,全州共建了34個民族團結示范村,實現了示范村里的基礎設施完善、民族關系和諧、村容村貌整潔、經濟發展良好的目標,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帶動、輻射周邊的作用。全州呈現出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民族團結進步、宗教和順有序的喜人局面,各族人民維護民族團結的氛圍越來越濃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