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記者 史效軒)清明節后,香格里拉普達措國家公園門票上漲至258元。游客對此提出質疑,為什么景區門票從過去的190元(門票110元、觀光車票80元)上漲到258元,上浮比例超出國家規定?對此,本網記者專訪了迪慶州發改委、迪慶州旅游發展集團和普達措國家公園相關負責人。 州旅游發展集團負責人說,景區258元的“門票”包括門票138元、觀光車票120元。雖然對門票、車票的價格在景區大門口向游客進行了公示,但在媒體上沒有對門票、車票進行分開宣傳解釋,導致游客誤認為門票就是258元;其次,普達措國家公園的環線,為單行道全程69公里,如果游客只買門票不買車票,游覽整個公園景點,當天無法返回,只有乘車游覽才是唯一選擇,這方面景區沒有進行單獨宣傳解釋,以致游客對此提出質疑。 普達措國家公園景區負責人說,之前的景區票價是2006年規定施行的,6年中,由于物價上漲,用工等企業運營成本逐年增大,加之增大了景點投資,所以,給景區運營帶來壓力。因此,向州政府提交了關于門票價格調整的請示,得到批復。 州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根據迪慶州人民政府就州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要求調整普達措國家公園現行票價的請示》的批辦要求,結合國家關于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調整頻率原則上不得低于3年的相關規定,考慮到該景區已6年未進行門票價格調整。迪慶州發改委組織人員對普達措國家公園2010年至2012年的運行成本進行了監審,該景區的門票價格調整進入正常的調定價程序。根據景區的游覽內容、觀賞價值、投資規模、服務質量、游客流量,按照既有利于增加社會效益、環境生態效益、又兼顧補償運行成本,同時根據國家關于門票價格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25%的規定,普達措的門票價格從每人次110元調整為138元,提價幅度為25%。并按照《云南省旅游條例》的規定,景區將調整后的門票價格公示滿3個月后執行。但批復下達后,景區在宣傳公示的過程中未將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分開,籠統地把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加在一起進行宣傳公示,導致消費者誤認為普達措公園門票價格由190元調整為258元。 據悉,目前迪慶州發改委已督促普達措國家公園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將景區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情況在主要媒體上進行說明;二是規范景區經營行為,售票過程中景區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必須分開單獨銷售,要體現游客自愿的原則,不得把景區門票和觀光車票捆綁銷售強制消費;三是督促景區做好票價公示工作,要在景區售票處將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游客的監督。 迪慶州發改委關于普達措國家公園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調整情況的說明 迪慶州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向州人民政府上報了《關于要求調整普達措國家公園現行票價的請示》,我委根據州人民政府的批辦意見,對普達措國家公園的游覽參觀點門票和游覽觀光車票價進行了調整,現將門票和觀光車價格的調整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調整的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改委42號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定價成本監審一般技術規范(試行)的通知》和《云南省物價局關于印發云南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141號)的相關規定,對普達措國家公園游覽參觀點的門票價格和游覽觀光車價格進行了調整。 二、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和游覽觀光車價格調整的理由 普達措國家公園的門票和觀光車價格于2006年核定,在門票價格執行的6年中,經營企業先后兩次向我委上報了要求調整景區的門票價格,根據迪慶旅游發展的實際情況,我委一直未同意調整該景區的門票價格。現根據州人民政府就州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要求調整普達措國家公園現行票價的請示》的批辦要求,考慮到該景區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關于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調整頻率原則上不得低于3年的相關規定,考慮到該景區已6年未進行門票價格調整,物價上漲壓力的進一步增加,用工成本等企業運營成本不斷加大,景區投資不斷加大的實際,我委組織人員對普達措國家公園2010-2012三年的運行成本進行了監審,該景區的門票價格調整進入正常的調定價程序。 三、景區門票調整后的價格 根據景區的游覽內容、觀賞價值、投資規模、服務質量、游客流量,按照既有利于增加社會效益、環境生態效益、又兼顧補償運行成本,同時根據國家關于門票價格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價幅度不得超過原票價的25%的規定,普達措的門票價格從每人次110元調整為138元,提價幅度為25%。 四、景區觀光車票調整后的價格 普達措國家公園全程69公理,為單行道。觀光車票每人次80元于2006年核定。隨著景區軟硬件設施的進一步增強,服務質量的提升,游客的增加,觀光車輛及工作人員的不斷更新和增加,成品油價格的攀升,企業成本在逐年遞增,通過對景區三年來的運行成本進行監審,平均門票價格成本為每人次230.97元。根據景區運行成本,結合門票價格調整的情況,將觀光車價格調整為每人次120元。 并要求景區按照《云南省旅游條例》的規定,將調整后的門票價格公示滿3個月后方可執行。批復下達后景區在宣傳公示的過程中未將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分開,籠統地把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加在一起進行宣傳公示,導致輿論和消費者誤認為普達措公園門票價格由190元調整為258元。我們已督促景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將普達措國家公園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情況在主要媒體上進行說明;二是規范景區經營行為,售票過程中景區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必須分開單獨銷售,要體現游客自愿的原則,不得把景區門票和觀光車票捆綁銷售強制消費;三是督促景區做好票價公示工作,要在景區售票處將門票價格和觀光車票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游客的監督; ? ? ?迪慶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