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網訊 (通訊員 陳婷) 2014年12月22日,香格里拉人民醫院及患者沈某某雙方在一起醫療診治中產生的有關費用及補償費用等問題發生糾紛,經雙方五次協商未果后,州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收到醫患雙方蓋章及簽名指印的《患者沈某某診治經過匯總》的書面申請。這是州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組建以來收到的第一起糾紛。 收到申請后,該委3位調解員認真分析案情,仔細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調解方案。針對補償金額差距大,糾紛發生后也未經過任何鑒定,同時又考慮到患方是農村少數民族及農民等實際情況,確定調解方案先以“背靠背”方式,特別是對患方要做好深入細致的勸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在逐漸縮小補償差距時再進行“面對面”調解。 2014年12月23日,該委工作人員到醫方開展調查核實案情,同時把調解方案告知給醫方。12月25日,該委向患方調解人員宣傳醫調委的工作性質、任務、職責,認真傾聽患方訴求,并當面給患者及隨同親屬反復宣傳醫患糾紛解決的原則、方法等有關知識,使患方情緒和態度有所改變的情況下,要求患方以1至2名親屬為患者全權代理人參與調解。 經歷6次“背靠背”的協調后,在補償額差距逐只縮小時,該委及時組織了第7次面對面調解,2015年1月9日上午,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了醫方一次性補償給患方的調解協議,于2015年1月12日雙方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生效,并履行協議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