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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位農村青年帶著10多萬元現金到維西縣城一家會館參加“方城大戰”,苦戰一夜,10多萬元化為烏有。據了解,10多萬元是這位農村青年得到的征地拆遷款。 眼下,維西縣水利、道路交通等項目建設快馬加鞭,部分群眾拿到了征地拆遷款,對于一下子“富”起來的人們來說,征地拆遷款怎么花是一道嚴肅的話題。也許有人會說:“我的錢怎么花是我的事,不關別人的事。”這話有道理,但不全在理。拆遷戶擁有自由支配財產的權利,政府也好,社會組織也罷,都不能越俎代庖,把人家花錢的事管起來。然而,如果把用于幫助征地拆遷戶另謀生路的錢用于賭博,那么,輸掉的不僅僅是錢財,還可能輸掉家庭、輸掉未來、輸掉人生幸福,進而影響社會和諧。 賭博之風由來已久,以房產抵押借高利貸賭博者有之,以征地拆遷款為賭資者有之,因欠下大量賭債而導致家庭破裂者有之,因還不起賭債而失去居所著有之,因聚眾斗牛賭博而鋃鐺入獄者有之…… 自己的錢自己支配、自己花,理所當然。但怎么花錢卻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應該讓錢保值增值,不能隨意花光用光。在這方面,有關部門大有可為:一是打擊賭博、打擊非法集資等,警戒人們不要逾越法律法規亂花錢,堵住財富的“亂出口”;二是搞好服務、提供幫助。支持拆遷戶就業創業,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創業技能培訓,搭好信息平臺,幫助拆遷戶尋找新的發展機會,疏通財富的“正出口”。(楊洪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