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村官官小,大權不比市長少。”村官雖處治理的“神經末梢”,卻管理著農村諸多方面的重要事務。比如,一些地方“三資”處置、國家惠農物資的發放等,都得經過村干部的手,特別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農村事務涉及大量的拆遷、補償工作,村官可“插手”的機會不少,若對村官監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敗。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正在進行的“打虎拍蠅”行動可謂掀起“九級風浪”,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反腐高壓態勢對一些村級“蚊子”似乎影響不大,一些村官利用監管漏洞,插手工程建設,貪污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甚至從貧困群眾“口中奪食”。更令人咋舌的是,有的村官還態度蠻橫:“我就是個農民,能把我咋樣?” 一句“能把我咋樣”,凸顯一些地方農村反腐的薄弱。眼下,鄉鎮往往就只配一名專職紀檢干部,紀委書記成了“光桿司令”,作用很難發揮;同時,許多鄉鎮的紀檢干部與村干部經常工作在一起,不是熟人就是朋友,礙于情面,一些鄉鎮紀檢干部不愿監督也不敢監督,甚至明知有村干部違規違紀、甚至違法,也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紀檢力量的薄弱和鄉村人情的壓力,導致一些地方農村反腐成了難題。以山西為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山西鄉鎮紀委查處黨員干部零立案的占鄉鎮總數的20%,全省有1/5的鄉鎮在兩年多時間里一個案件也沒查,為此,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痛批鄉村反腐“紋絲不動”。 也許有人會提醒巡視。的確,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利劍高懸,在發現腐敗線索上作用顯著。各地巡視中,一些巡視組也指出了農村基層不少腐敗問題線索。根據《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視組設置于中央和省級層面,中央巡視組直接巡視對象為省級領導班子及成員,而省級巡視工作只到縣一級,村一級并不是巡視的直接對象。然而,村官腐敗“零距離”發生在群眾身邊,“蚊子”雖小危害并不小,如果沒人管,甚至滿天飛,“打虎拍蠅”即便數量再多,群眾也不會滿意。農村反腐,不容小覷。 由此看來,各地在加強制度建設,看緊農村“三資”、強化村務公開的同時,還需不斷加強農村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黨委逐級傳導壓力的同時,鄉鎮黨委還應補齊“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短板,敢于擔當,主動熟悉村班子和村主干的情況,多打聽“張家長、李家短”,黨風廉政建設決不能開會、講話、發文件“老三樣”。 對于農村腐敗問題,紀委的監督作用仍有待增強,紀委“捉蚊子”應像“打虎拍蠅”一樣毫不留情。現實中亟待改進的,是鄉鎮紀委力量薄弱問題;同時,鄉鎮紀委也應加快“三轉”,把職責聚焦到監督執紀問責上。針對基層紀委干部多是土生土長,查辦村干部時常出現“熟人辦案”的狀況,亦可探索建立鄉鎮紀委異地交流任職、交叉辦案等機制,擺脫人情因素的干擾。 事實上,針對農村反腐,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創新方式方法。參照巡視經驗,河南在省級以下探索形式多樣的巡察機制,巡察延伸至村;浙江溫州則在市一級專門建立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制度,集中力量對村級組織、村干部以及村級建設項目開展巡查。相信這樣的動作多了,農村反腐的力度走強,“蚊子”將越來越少,群眾的“舒適度”自會提高。(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