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大病醫療救助政策怎樣最大限度減輕群眾醫療支出負擔?如何為每個生命“救急兜底”?6月17日,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徐華副司長、財政部社會保障司醫療保障處姜宇處長、中國衛生經濟學會張振忠副會長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訪談》聯合專訪,解讀大病醫療救助。談到這份《意見》重點要解決什么問題時,徐華說,整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要求各地于2015年底前完成城鄉兩個資金賬戶的合并,在醫療救助政策目標、資金籌集、對象范圍、救助標準、救助程序等方面按照統一規定執行。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在權益機會方面做到公平,享受同等的待遇。? 記者:這份《意見》在什么背景下提出來的?重點要解決什么問題?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徐華副司長:第一,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來理解看待這個文件的出臺。醫療救助,特別是重特大疾病救助,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改革要求,在2014年國務院出臺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里也明確了醫療救助的對象范圍、內容、方式、程序等,所以出臺這個文件,就是為了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舉措。 第二,為了解決困難群眾的大病難題。大家知道,大病醫療是目前最為突出的民生難題,社會關注度非常高,特別是重特大疾病對于困難群眾產生的影響更加突出。在這種情況下,迫切需要完善相關制度,規范這項工作,積極破解困難群眾大病保障難題。 第三,為了進一步明確今后的工作方向。這些年隨著醫療救助工作的推進,各地也在積極探索,創造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做法,再加上從2012年開展的重特大醫療救助試點后,不少實踐中探索形成的做法可復制、可推廣。文件的出臺,就是對各地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提煉和上升,轉化為政策性規定,指導下一步工作。 主要是基于這幾方面的考慮,民政部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五個部門,將出臺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開展重特大醫療救助的政策創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到日程上來。經過前期廣泛深入調研論證以及廣泛聽取意見,部門充分協商,不斷修改完善的基礎上,起草了《意見》的送審稿。2月11日,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審議了有關內容,4月21日,以國務院辦公廳的名義正式印發了這個文件。 說到文件的主要內容和亮點,文件第一部分是總體原則,最后一部分就是加強這個工作的組織領導,中間的三塊就是政策內容。第一塊,提出了完善醫療救助制度的要求。要求整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因為過去是城鄉分制,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要整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合并資金使用,對救助對象的范圍要作出合理界定。從資助方式來講,資助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門診救助要做進一步規范,對住院救助也要做進一步完善。 再有,從內容上來講,也有很多突破,主要是針對當前醫療救助工作開展過程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也做了相應的要求和突破。比如,整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2013年開始,財政部、民政部印發《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要求城鄉醫療救助資金兩個賬戶要合并,統一使用。 《意見》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要求各地于2015年底前完成兩個資金賬戶的合并,在醫療救助政策目標、資金籌集、對象范圍、救助標準、救助程序等方面城鄉按照統一規定執行,因為都是看同樣的病,費用方面可能都一樣,因為過去是城鄉分制,有可能城市和農村得到的救助標準不一樣,有這種差異。現在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我們在政策目標、政策設計、救助標準都要城鄉統一,統籌發展,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在權益機會方面做到公平,享受同等的待遇。? 記者:張教授,您作為醫療領域的專家,您怎么評價這個《意見》? 中國衛生經濟學會張振忠副會長:《意見》出臺有兩層意思,一是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二是全面開展特重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完善制度講的是從2002年的中共中央13號文件決定建立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那時候是我們國家醫療救助的誕生起點。這個制度在民政部的主管下,2003年以后逐步開展試點,然后逐漸推到全國的。到現在為止,城市和農村是分別建制,農村的醫療救助制度和城鎮的醫療救助制度。 這個完善醫療救助制度一個很重大的步驟就是城鄉合并,合并成一個統一制度。合并制度以后,這個制度在推行救助過程當中幾個重要原則和重要環節做了規定,使得醫療救助從分為兩個部分變成一個總體,使得這個制度更加完善了。我覺得這個文件第一個貢獻是對制度的完善。 第二,提出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工作。重特大疾病的救助本身就是醫療救助當中的一部分工作,現在把它作為重點又提出來,而且對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包括補助的范圍和標準都提出了明確規定。所以這是制度的完善向前邁出了一大步。在基層貫徹這個制度的過程,我們會看到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城鄉人民在同一個救助制度下享受相對平等的待遇,這是一大貢獻。(新華網 記者 袁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