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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委要求,迪慶州以“四個全面”引領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藏、長期建藏、爭取人心、夯實基礎”新方略,以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迪慶”行動為載體,著力建設全國藏區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示范區,推進社會管理取得新成效。 依法治州取得新進展 全州政法部門發揮表率和主力軍作用,推動依法治州取得實質性進展。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推進司法公開,堅決遏制司法腐敗。完善各種執法司法監督制約機制,構建起防止執法司法濫用的防線。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在全社會樹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風尚。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全州各級政法機關和廣大政法干警從大局出發,自覺支持、擁護、參與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認真完善司法責任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等改革舉措,出臺了一批符合迪慶實際的改革舉措,推動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落到實處。 ——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全州各級領導干部加強學習,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有新舉措 我州各級各部門細化“4+1”工作步驟,量化操作標準,明確“四個到位”細節,切實增強干部的規矩意識、程序意識、責任意識和群眾依法維權意識。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迪慶州黨政領導干部維穩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迪慶州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等規章制度,完善程序,明確紅線,讓干部提前知道什么不能做,全面把握好“4”和“1”之間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關系,確保“4+1”工作法得到正確貫徹執行。 全力推進“社會治安秩序整治”、“城鄉交通秩序整治”等專項行動,強化工作落實,狠抓督促監督,著力改善治安環境。 以網格化服務管理為重點,推進基層維穩信息化平臺建設,完善矛盾排查聯調機制、事件處置聯勤機制、突出問題聯治機制、“五級”調解聯動機制、平安建設聯創機制,進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務領域,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發揮好網格化管理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安全隱患滾動排查、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機制。對交通運輸、消防、物流等重點行業,食品、藥品、生產重點領域,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嚴防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實現新突破 以建立治安防范網絡為手段,實現了達、防、管、控一體化的系統工程。 ——堅決維護穩定。有針對性地加強工作部署,打防堵結合,全力防范和抵御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超前謀劃,加強聯動配合,嚴格執行《迪慶州僧尼和信教群眾出國(境)參加宗教活動管理辦法》,嚴防僧尼出境參加非法法會。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建立了由公安機關牽頭的登記管理、背景審查、資金監管、日常監管和依法處置有效銜接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反邪教斗爭,嚴厲打擊各種邪教搗亂破壞活動。 ——加大對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堅持專項打擊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對盜搶騙、黃賭毒等社會治安頑癥,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建立常態化整治機制。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污染、電信詐騙等新型犯罪,健全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繼續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戰爭。深入推進行業系統平安建設,開展平安細胞工程,拓展平安迪慶覆蓋面。 ——加強網上斗爭。依法打擊造謠傳謠不法分子,強化網上偵查、管控、反制能力建設,嚴防境外敵對勢力在網上勾結串聯,嚴防有害信息形成網上向網下傳導的社會破壞力量。 ——完善體制機制。完善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風險評估、預警、應急處置等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相關工作部署,著力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運行機制,加快建立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宗教事務管理有新亮點 ——加強管理,維持藏傳佛教正常秩序。深入開展藏傳佛教寺院管理長效機制建設,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在全國藏區率先組建寺院管理局(科、組),率先出臺《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寺院管理條例》,將藏傳佛教寺院的管理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嚴格控制宗教活動場所的規模和數量,規范宗教教職人員的備案管理,教職人員證和活佛證頒證工作走在全國藏區前列,教職人員證頒證率達到88%,活佛證頒證率達到100%。嚴格規范各類宗教活動管理,對各寺院常規宗教活動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對跨區域宗教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報批制度。重視和加強寺院民管會班子建設,堅持嚴格把關,把政治上靠得住、佛學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候起作用的高僧大德充實到民管會班子中,努力建設政府放心、社會認同、僧尼認可的民管會班子。建立健全寺院民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升藏傳佛教寺院自我管理、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能力。 ——傾情服務,夯實長治久安群眾基礎。牢固樹立“四個基本”的觀念,建立和完善州、縣(市)、鄉(鎮)黨政領導和統戰、民宗干部定點聯系藏傳佛教寺院和宗教代表人士制度。落實黨的各項惠民政策,做到僧尼低保、醫保、人身意外保險全覆蓋,切實解決僧尼實際困難,實行宗教代表人士和民管會班子成員崗位補助制度。實施寺院水、電、路“三通”工程,“新能源、醫療衛生、圖書”三進寺院等項目,著力改善寺院的生活和修行條件,讓廣大僧尼充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通過這些舉措,溫暖了人心,拉近了距離,密切了政寺干僧關系,進一步夯實了藏傳佛教領域長治久安的群眾基礎。 ——加強教育引導,增進團結和諧思想共識。持續開展寺院愛國主義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對僧尼進行全員培訓,提高他們愛國愛教的思想覺悟。選送僧尼到各級佛學院學習深造,提高佛學造詣。注重團結、培養和使用愛國宗教人士,安排他們在各級人大、政協和愛國宗教團體中擔任職務,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組織開展“宗教代表人士深入寺院走訪交流活動”,相互學習借鑒管理、建設等方面的經驗,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鼓勵宗教界代表人士“下神壇、出寺院、入鄉里、促和諧”,請高僧大德進村入社服務信教群眾,協助黨委政府調解矛盾糾紛,發揮宗教正能量。 ——重視佛學院建設,加強藏傳佛教人才培養。按照“政府主導、寺院參與、協商辦學、依法管理”的原則,開展云南佛學院迪慶藏傳佛教分院綜合改革工作,加大經費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將寺院學經班納入佛學院教學管理體系、建立激勵機制,把迪慶佛學分院建設成為藏傳佛教初、中級佛學人才的培養教育基地,為廣大僧尼提供了修行學經的良好平臺。(香格里拉網記者 和泰君) |




